各类原产地证书详解:助力企业享受关税优惠
涵盖普惠制及多个自由贸易协定的官方凭证说明
1. 普惠制原产地证书(FORM A证书)
根据普惠制给惠国的原产地规则签发,是受惠国货物出口至给惠国时享受关税减免的官方凭证。商品须符合相关给惠国的原产地规则方可享优惠待遇。目前共有39个国家给予中国普惠制待遇,具体名单详见“第四章普惠制优惠制度”。
2. 《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FORM B证书)
依据《亚太贸易协定》签发,用于成员国间特定产品互享关税减免的官方证明。签证依据为《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规则及相关程序。现有成员国包括中国、孟加拉国、印度、老挝、韩国和斯里兰卡。
3.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FORM E证书)
依据《中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签发,适用于中国与东盟十国之间的关税优惠安排。东盟成员国为文莱、柬埔寨、印尼、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和越南。
4. 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FORM P)
根据《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协定早期收获计划协议》签发,具有法律效力,用于双方特定产品享受互惠关税减免。签证依据为相关原产地规则及操作程序。
5. 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FORM F证书)
依据《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签发,作为双方特定产品享受互惠关税减免的官方证明文件,遵循相应的原产地规则及签证程序。
6. 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FORM N证书)
2008年4月7日,中国与新西兰签署自贸协定,是我国与发达国家达成的首个自贸协定。自2008年10月1日起,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开始签发该证书。
7. 中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书(FORM X证书)
自2009年1月1日起,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正式签发中国-新加坡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
8. 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书(FORM R证书)
用于中国与秘鲁之间特定产品享受互惠关税减免的官方证明文件。
9. 海峡两岸原产地证书(FORM H证书)
适用于大陆与台湾地区之间的货物贸易,作为享受关税优惠的原产地证明。
10. 中国-哥斯达黎加优惠原产地证书(FORM L证书)
依据中国与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签发,支持双方特定产品享受关税减免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