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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征管】通关环节关税担保常见问题解答

【关税征管】通关环节关税担保常见问题解答 云报关
2021-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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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通关环节关税担保常见问题解答

通关环节税款担保政策解读与操作指南

海关税款担保常见问题及改革新政详解

企业经理

关小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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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款担保篇

哪些情况下可申请税款担保?

  • 在办结海关手续前,需提前放行货物;
  • 办理特定海关业务并按规定提供担保。

海关接受的税款担保形式包括:

  • 保证金;
  • 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
  • 海关认可的其他担保方式。

企业在以下情形可申请缴纳税款担保并提前放行货物:

  • 商品归类、完税价格、原产地等征税要件尚未确定;
  • 正在办理减免税审批;
  • 申请延期缴纳税款;
  • 暂时进出境货物;
  • 进境修理或出境加工(不含按保税管理的货物);
  • 申报无代价抵偿进出口时,原货物未退运或未放弃处理;
  • 租赁进口等需提供担保的其他情况。

申请税款担保需提交资料:

  • 进出口合同、发票等报关单证;
  • 《海关通关环节税款担保申请表》;
  • 申请报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准予办理减免税货物税款担保证明》(如适用);
  • 已备案银行保付保函复印件;
  • 海关要求的其他单证。

上述材料应通过“单一窗口”随担保申请一并上传。系统故障时可暂交纸质材料,待恢复后补传电子申请,否则影响后续延期及销案操作。

办理时限:海关自收到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决定是否接受担保。

担保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暂时进出境、减免税货物按相关规定执行)。

2

担保延期篇

可申请担保延期的情形:

  • 暂时进出境延期;
  • 租赁期未满或需延长租期;
  • 修理物品延期;
  • 征免税证明尚未下发等。

申请延期需提交资料:

  • 报关单、合同、发票等报关单证;
  • 《海关通关环节税款担保延期核批表》;
  • 申请报告;
  • 《海关准予办理减免税货物税款担保延期证明》;
  • 《货物暂时进/出境延期申请批准决定书》;
  • 海关要求的其他单证。

资料通过“单一窗口”上传,系统异常时可临时提交纸质材料。

延期时限与次数要求:

  • 须在担保到期前1个月提出申请;
  • 暂时进出境最多延期3次;
  • 修理物品可延期1次,第二次需报海关总署审批;
  • 每次延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且不得晚于核准的最终期限。

3

担保销案篇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办理担保退还手续:

  • 已履行相关法律义务;
  • 不再从事相关海关业务;
  • 担保财产经抵缴后有余额;
  • 其他需要退还的情形。

申请销案需提交资料:

  • 报关单、合同、发票等报关单证;
  • 《海关通关环节税款担保销案(转、退)核批表》;
  • 申请报告;
  • 已办理减免税的需提供《征免税证明》打印件;
  • 《保证金专用收据》第二联;
  • 《银行保付保函》复印件;
  • 加盖财务章的收款收据及账户信息;
  • 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 海关要求的其他单证。

除保证金收据、收款收据和征免税证明需纸质提交外,其余材料通过“单一窗口”上传。

销案时限:须在担保到期前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海关审核无误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关单修改、保证金转退等手续。

海关税款担保新模式解读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100号》,自2021年12月1日起实施以企业为单元的税款担保改革,实现“一保多用”,即一份担保可用于全国范围内多项税款担保业务。

新模式带来的三大优势:

  1. 精简流程:避免多次往返担保机构和海关,提升办事效率;
  2. 节约成本:保函额度跨业务共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 提速通关:线上操作即可完成担保放行,进一步压缩货物通关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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