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出台18条新举措促进外贸稳定增长
聚焦通关便利、企业减负、加工贸易创新与国际合作

今年前10个月,我国外贸面临复杂严峻形势,进出口同比出现“双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海关总署近日发布《进一步促进外贸稳定增长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推出18项具体举措,从四个方面推动外贸稳增长、提质效。
一、提升通关效率,推进贸易便利化
《若干措施》明确加快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实现申报、监管、放行全流程线上办理。企业只需通过一个平台提交信息,执法部门后台协同处理,大幅减少重复申报。据测算,企业申报效率提升50%以上,人工成本降低约三分之一。
同时,推动口岸信息共享机制化,打破“信息孤岛”。海关已与税务总局、质检总局等部门建立合作机制,并依托国家电子口岸平台推进跨部门数据互通。
二、优化监管方式,减轻企业负担
在查验监管方面,增加大型集装箱检查设备、CT扫描仪、X光机等非侵入式查验设施配置,优先对适检货物实施机检查验,提高通关速度。在提升查验精准度基础上,动态调整查验率,便利守法企业快速通关。
全面推广“双随机”抽查机制——随机选择布控、随机派员查验。目前“随机选择布控”比例已达70%,实现100%随机派员查验,下一步将在全国海关行政执法中全面推行。
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改革,推进“一照一码”“三证合一”。企业已可凭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理注册登记和报关业务,系统升级改造正加快推进。
三、清理规范收费,切实为企业减负
放开电子口岸预录入系统(QP系统)准入限制,提供系统接入、客户端、公共组件三种开放模式供企业自主选择。该项政策已于年底前在广东省先行试点,后续将总结推广。
规范舱单传输收费,明确通过中国电子口岸平台传输舱单数据的企业,海关不收取任何费用,且不得限制企业选择传输方式。
转关运输环节,取消境内公路承运企业现金担保,改由银行保函替代,降低企业资金占用成本。
加快落实对查验无问题企业免除吊装、移位、仓储等费用的政策,进一步降低合规成本。
四、支持加工贸易创新发展,推动产业升级
完善加工贸易管理模式,取消加工贸易备案等六项行政审批,简化流程。支持高技术、高附加值、无污染的保税维修业务发展,推动加工贸易向研发、设计、检测、核心元器件制造等高端环节延伸。
出台针对飞机船舶、集成电路等高端制造业的“量体裁衣”式保税监管方案,推广服务外包保税监管模式,完善跨境电商进口保税监管体系。
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经验,推进内销选择性征税政策落地,允许企业在成品与料件税率间自主选择,助力企业统筹国内外市场。推广“工单式核销”模式,通过与企业ERP系统联网实现自动核销,显著减少申报工作量。
推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加快产业结构、业态、贸易方式和监管服务升级。支持中西部和东北地区设立综合保税区,目前该区域占比已达37.9%。哈尔滨、长沙黄花、遵义、武汉空港、昆明等5个综合保税区项目正在推进审批。
深化国际合作,提升国际通关便利水平
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海关合作,推进监管互认、农产品绿色通道、能力建设等领域务实协作。
自2023年11月起,中国与欧盟AEO(经认证的经营者)互认正式实施,我国3000多家高级认证企业出口至欧盟28国将享受同等通关便利:平均查验率下降约70%,通关速度提升50%以上,显著降低物流、保险、港口等贸易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