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103号公告解读:进口食品境外企业注册新规
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涉及注册、申报、标签等关键要求
总署2021年第103号公告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48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49号)已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海关总署发布第103号公告,进一步明确相关执行细则。以下是核心要点解读:
问题1:境外生产企业信息如何查询?
答:
已注册的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在华注册编号、有效期等信息,可通过海关总署官网或“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系统”查询。
问题2:境外企业如何提交注册申请?
答:
除另有约定外,注册、变更、延续、注销等申请应通过“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系统”(https://cifer.singlewindow.cn)提交,或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www.singlewindow.cn)进入系统办理。
注册方式分为两类:
1. 主管当局推荐注册:适用于肉制品、水产品、乳品、燕窝、蜂产品、蛋制品、食用油脂、谷物、坚果、保健食品等18类高风险产品,由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推荐并分配账号提交申请。
2. 企业自行申请注册:上述18类以外的其他食品生产企业可自行注册账号并提交申请。
详细办事指南可登录海关总署“互联网+海关”平台,进入“行政审批—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栏目查阅。
问题3:产品类别及商品编号如何查询?
答:
登录“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系统”,在首页菜单中选择“产品类别查询”即可获取相关信息。
问题4:进口申报是否需填报境外企业在华注册编号?
答:
需要。自2022年1月1日起启运的输华食品,报关时须在报关单“产品资质”项下“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栏(代码519)准确填写该企业在华注册编号。
使用2020版申报系统的,应在“其他企业”栏选择“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并填报注册编号。
未按要求填报的,海关将不予受理申报。
问题5:包装和标签标识要求以生产日期还是进口日期为准?
答:
以生产日期为准。根据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生产的输华食品,其内外包装须标注在华注册编号或所在国家(地区)批准的注册编号,并符合《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关于标签标识的要求。
2022年1月1日前生产的食品,仍适用原有标签规定。
问题6:境外生产企业注册有效期是多久?
答:
注册有效期为5年。企业在有效期届满前6至3个月内,应按规定申请延续注册。
逾期未申请的,海关总署将予以注销注册资格。
问题7:注册是否收费?
答:
海关总署实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不收取任何费用。
相关政策文件:
• 海关总署令第248号《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
• 海关总署令第249号《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103号(实施相关事宜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