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发布2025年成都世运会通关须知
明确进境物资备案、担保、检验检疫及人员监管要求
为支持2025年第12届世界运动会在成都顺利举办,海关总署发布《2025年第12届世界运动会海关通关须知》,对赛事相关进出境物资和人员的通关监管作出全面规定。本须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适用期限至2026年8月31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等法律法规,中国海关将为世运会提供高效便捷的通关服务,并依法实施监管。
一、信息备案
成都海关将为世运会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执委会”)办理临时备案登记。为保障物资快速通关,执委会或其委托的报关企业应提前向海关提交进出境人员及物资相关信息。
二、暂时进境物资担保
暂时进境物资由执委会向成都海关提供海关认可的担保(包括保证金、银行保函、关税保证保险等)。赛事利益相关方可凭执委会出具的《进境物资证明函》和《进境物资清单》办理通关,免于逐票提交担保。
三、进境前备案与审批
1. 进口商或其代理人需提前办理食品、动植物及其产品的备案手续。
2. 需检疫审批的动植物产品及特殊物品,应提前完成审批。
3. 赛事相关人员随身携带自用食品、特殊物品及动植物产品,须提前向执委会提交《进境人员自用物资清单》《自用证明》《卫生责任自负声明》,由执委会出具《自用物资担保函》。涉及检疫审批的,还需提供产地证明和有效检疫证书。
4. 所有进境物资须符合《检验检疫限制清单》和《禁止清单》要求。
四、进境物资通关
(一)暂时进境物资
可采用通关一体化模式,由执委会或其代理在成都海关申报,口岸海关验放。体育器材、技术设备、医疗设备、安保及转播设备等需凭《证明函》和《物资清单》申报。
必要赛事用品可使用ATA单证册办理手续,复运出境期限与单证册有效期一致。
样品、礼品及其他非贸易性物品,在无特别规定情况下可免于检验。
(二)免税进口物资
符合条件的进口物资按现行免税政策办理。
(三)租赁物资
按一般租赁货物管理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四)需特别批准的物资
1. 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须提供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文件。
2. 药品:须提供相关证件,仅限自用且赛后未用尽部分须复运出境。
3. 枪支弹药:须持国家部门批准文件,运输实行枪弹分离、人枪分离,赛后全部复运出境。
4. 机电产品:强制性认证产品暂时进境免于入境验证;旧机电产品可免目的地检验但不得留用或销售;重点旧机电产品须提交进口许可证。
5. 无线电发射设备:凭国家无线电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办理手续。
6. 卫星电视接收设备:须提交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文件。
7. 其他依法需审批的物资,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有检验检疫要求的物资
1. 食品(含保健食品)、化妆品、动植物产品等实行推荐口岸进口、指定场地监管。抵达后由成都海关实施检验及后续监管,须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
2. 赛事相关人员自用食品、化妆品,凭《自用清单》《自用证明》《卫生责任自负声明》《自用物资担保函》集中申报通关。境外赞助商专供产品参照执行。
3. 其他有检验检疫要求的物资按现行规定办理。
五、进境物资监管
1. 暂时进境物资应在6个月内复运出境,确需延期的须办理延期手续。因不可抗力受损或灭失的,凭执委会及相关机构证明办理核销。
消耗类物资须由执委会提前申报使用计划,成都海关核定合理数量后可免征关税及进口环节税,并实施后续实地监管与核销。
2. 赛事相关人员自用及境外赞助商专供的食品、动植物产品、化妆品等由执委会统一管理,仅限内部使用。剩余物资须在海关监督下退运或销毁,严禁进入中国市场。
3. 特殊情况下,经申请并获海关同意,可在比赛场馆、世运村或主物流中心实施现场查验,相关单位需提供必要设施支持。
4. 成都海关将派驻人员通过现场巡查与视频监控相结合的方式,对物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各方须配合检疫、疫情监测等工作。
六、人员及个人物品
1. 进境人员如有发热、咳嗽、皮疹等传染病症状,须主动申报并配合体温检测、流行病学调查等检疫措施。患有严重精神病、传染性肺结核或其他重大公共卫生风险疾病的外国人不得入境。
2. 个人携带生活用品遵循“合理自用”原则,海关予以免税放行(酒精饮料、烟草除外);超出部分按规定办理手续。
赛事相关人员携带的比赛器材、医疗设备等,在合理范围内凭《自用清单》《自用证明》《自用物资担保函》享受通关便利,须确保专用于赛事并按时复运出境。
个人物品须符合《海关进出境行李物品监管办法》及禁止、限制进出境物品名录规定。携带非自用特殊物品须提交《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单》并接受查验。
七、境外记者采访器材
注册境外记者携带采访器材须申报,并凭《证明函》《物资清单》及担保办理通关。非注册记者按海关总署2008年第104号、2009年第19号、第31号公告规定办理。出境时可按2009年第59号公告办理保证金异地返还。
八、其他事项
1. 推荐成都天府国际机场为官方出入境口岸。
2. 海关将在官方口岸设立专用通道和窗口,提供便捷服务。
3. 利益相关方应提前向执委会或指定代理提交进境物资清单。
4. 专供利益相关方自用的食品、化妆品免于加贴中文标签。
5. 未按规定办理海关手续的,将依法依规处理。
6. “利益相关方”包括参赛运动员及官员、组织方工作人员,以及经认可的赛事筹备、举办及相关工作的机构和个人。
本须知未尽事宜,按照现行法律法规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