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发布2025年第125号公告:防止阿尔巴尼亚小反刍兽疫传入我国
禁止输入阿尔巴尼亚绵羊、山羊及其相关产品,严防疫情传入
2025年6月5日,阿尔巴尼亚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报告,该国斯库台州(Shkodër)发生小反刍兽疫。为保护我国畜牧业与生物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法律法规,海关总署联合农业农村部发布如下措施:
一、禁止直接或间接从阿尔巴尼亚输入绵羊、山羊及其相关产品(包括源于绵羊、山羊且未经充分加工处理可能传播疫病的产品)。
二、禁止通过寄递或携带方式将上述产品入境,一经发现一律退回或销毁。
三、来自阿尔巴尼亚的运输工具所卸下的动植物性废弃物、泔水等,须在海关监督下进行除害处理,不得擅自处置。
四、边防检查等部门截获的非法入境相关产品,须在海关监督下销毁。
五、违反规定者,将依法依规由海关处理。
六、各级海关与农业农村部门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密切协作,切实做好检疫、防疫和监管工作。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25年6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