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油进口改革提速:地炼企业迎开放机遇
政策逐步松动,首批进口资质或优先授予国有炼厂
国家发改委经贸司正在制定原油体制改革方案,适度增加市场竞争主体成为改革主旋律之一,但全面开放短期内尚难实现。相关人士透露,改革将分步推进,首批原油进口资质 likely 落在具备条件的大型国有炼厂。
2013年11月,《炼油企业进口原油使用资质条件(征求意见稿)》下发,明确提出对符合质量、环保、安全及能耗标准的炼油企业赋予原油进口使用权,并拟给予地方炼厂每年1000万吨非国营贸易进口配额,被视为打破“两桶油”垄断的关键一步。然而,具体配额分配方案至今未落地。
山东作为全国地炼产能最大省份,一次加工能力达1.25亿吨,占全国地炼总产能近67%,但其地炼企业年均原油配额仅179.3万吨,原料严重依赖外部供给,实际产能利用率不足五成。受限于现行原油进口政策,即便民企赴海外自主采购或开采,原油入境后仍需由中石油、中石化统一排产,难以真正实现自主经营。
据悉,山东省商务厅计划组织十余家地炼企业春节后赴东南亚考察,探索海外供油渠道。此举被视作地方政府推动原料多元化的重要尝试。但业内人士指出,政府牵头出海找油与企业获得实质性进口权仍有本质区别。
目前,除中化集团下属济南石化、昌邑石化等6家炼厂拥有1000万吨进口配额外,东明石化、京博石化、万通、海科、金诚等一批山东地炼企业均已达到《征求意见稿》所列资质要求,具备生产国四、国五标准油品能力,只待政策明确即可接入进口体系。
随着成品油价格机制与国际油价联动性增强,中石油、中石化炼油板块已实现减亏甚至盈利。在此背景下,放开原油进口有利于引入竞争、优化市场结构。数据显示,2013年中国原油进口量达2.8亿吨,同比增长4%,主要来源为沙特、安哥拉、俄罗斯、伊拉克等十国。分析认为,若市场进一步开放,非洲、拉美等产油国或将加大对中国出口力度以抢占市场份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