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推进跨境电商监管新模式 助力外贸转型升级
四大通关模式落地 多地试点成效初显
据海关统计,2013年我国进出口快件与邮件总量达4.98亿件,同比增长42.7%。为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海关总署积极推进试点工作,探索建立适应电商贸易特点的政策与监管体系,创新推出一般出口、特殊区域出口、直购进口和网购保税四种新型通关监管模式。
目前,海关已在上海、重庆、杭州、宁波、郑州、广州等城市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依托电子口岸平台,实现口岸管理部门与电商、物流、支付企业系统的联网对接,提前掌握交易各环节数据,推动监管前移后推、分类通关、全程无纸化作业,提升通关效率,有效解决企业出口结汇、退税等难题。
在出口方面,截至2014年1月15日,杭州海关累计验放跨境电商出口邮件清单约22万份,覆盖164个国家和地区,归并形成出口报关单1529票,货值约400万美元,主要商品为服装、鞋靴及饰品。企业累计完成退税超130万元人民币,并实现正常结汇。
在进口方面,同期郑州试点进口货值达74.8万美元,验放包裹9060件,商品以服装为主;宁波试点进口货值98.6万元,验放包裹3538件,涵盖保温杯、陶瓷刀等品类;上海试点进口货值约16万元,验放包裹388件,涉及化妆品、手表等商品。
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张广志表示,目前已建立跨境电商出口通关监管新模式,配套制定监管办法与操作规程,并建立专项统计制度。全国统一的跨境电商出口通关系统正在开发中,预计当年上半年建成。
他指出,该模式将惠及更多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在扩大外贸增量、降低交易成本、增强国际竞争力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为加快进口试点进程,海关总署已联合相关部委赴郑州实地调研,并组织试点城市及电商企业就扩大进口政策开展座谈研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