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发布2017年统计数据公布时间安排
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87号
关于2017年中国海关统计数据公布时间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6-12-30
为满足社会公众对海关统计数据的需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条例》(国令〔2005〕454号),现公布《2017年中国海关统计数据公布时间表》(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2017年中国海关统计数据公布时间表
海关总署
2016年12月30日
(点击看大图)
说明事项
一、月度数据包括上一个月的当月值及当年1月至该月的累计值。“快讯”为初步汇总数据;“月度正式数据”在初步数据基础上修正差错后形成;“中文月报”和“英文月报”以正式数据为基础编制。
二、“中文年鉴”和“英文年鉴”以上一年度海关统计正式数据为基础编制,年鉴发布后不再对上年数据进行更正。
三、“快讯”中文版由海关总署通过政府网站(www.customs.gov.cn)、海关统计资讯网(www.chinacustomsstat.com)及新闻媒体对外发布。
四、“月度正式数据”可通过海关对外数据咨询服务部门获取。咨询电话:010-65195623、010-65195923;传真:010-65195884;网址:www.chinacustomsstat.com、www.hgtj.cn;邮箱:service@hgtj.cn。
五、“中文月报”和“中文年鉴”由《中国海关》杂志社出版发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南路甲1号朝阳口岸中国海关信息出版大厦6层;电话:010-65194252;传真:010-65194245;邮编:100023;邮箱:fa_xing@customs.gov.cn。
六、“英文月报”由香港经济导报社出版发行。地址:香港轩尼诗道342号16楼;电话:852-25722289;传真:852-28342985;网址:www.eiahk.com;邮箱:eiaet@pacific.net.hk。
七、“英文年鉴”由香港方誉信息有限公司提供在线服务。地址:香港菲林明道8号大同大厦803-804室;电话:852-29739133;传真:852-25309820;网址:www.b2bchina.com.hk;邮箱:info@goodwill.com.h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