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S编码第十一类纺织产品归类指南
系统解析纺织材料分类、混纺归类规则及制成品判定标准
主要内容概述
第十一类涵盖第五十至第六十三章,共14章,主要包括纺织纤维、纱线、织物及各类纺织制成品,分为两个部分:
- 第一部分(第五十至五十五章):按纤维类型划分,包括蚕丝、羊毛、棉花、植物纤维、化学纤维长丝与短纤及其机织物,排列顺序为“纤维—纱线—机织物”。
- 第二部分(第五十六至六十三章):涵盖特殊工艺或用途的半成品与制成品,如无纺布、地毯、特种机织物、涂层织物、针织品、服装及其他制品,多数不区分原料性质。
正确归类需掌握纺织加工流程与HS分类逻辑,尤其关注纤维类别、混纺比例、织造方式及最终用途。
纺织产品结构规律
第一部分:第五十至五十五章(基础纺织材料)
- 长丝 → 第五十四章
- 短纤 → 第五十五章
第二部分:第五十六至六十三章(深加工产品)
- 无纺织物、特种纱线 → 第五十六章
- 地毯 → 第五十七章
- 特种机织物、刺绣品 → 第五十八章
- 涂层/浸渍织物、工业用纺织品 → 第五十九章
- 针织/钩编织物 → 第六十章
- 针织服装 → 第六十一章
- 非针织服装 → 第六十二章
- 其他制成品 → 第六十三章
纺织材料分类
纺织纤维分为天然纤维与化学纤维两大类:
- 天然纤维:主要包括丝、毛、棉、麻。
- 化学纤维:
- 合成纤维:由有机单体聚合而成,如聚酯(涤纶)、聚酰胺(尼龙)等。
- 人造纤维:以天然聚合物经溶解或化学改性制成,如粘胶纤维、醋酸纤维、铜铵纤维等。
混纺材料归类原则
根据HS第十一类类注二:
- 混合纺织材料应按重量最大的单一材料归类;若无主导成分,则按可归入的最后一个品目所对应的材料归类。
- 马毛粗松螺旋花线(5110)和含金属纱线(5605)视为一种材料,其总重参与计算。
- 第五十四章与第五十五章在比较时应合并为一个整体对待。
- 同一章或同一品目内的不同纤维应合并视为一种材料。
归类步骤:
- 确定章:将同章纤维合并后与其他章比较,选重量最大者;相等则从后归类。
- 确定品目:方法同上,优先考虑主要成分。
示例:
- 含65%棉、35%聚酯短纤的漂白平纹布:棉占优 → 第五十二章 → 品目5210 → 子目5210.2100。
- 含40%合成短纤、35%精梳羊毛、25%兔毛:羊毛+兔毛=60%,同属第五十一章 → 归入5112 → 子目5112.3000。
纱线归类
关键参数:
- 细度:常用“特克斯”(tex),指1000米纱线在标准回潮率下的克重。另可用“公支”(Nm),即每克纱线长度(米)。
- 捻向:S捻(顺时针)、Z捻(逆时针)。
- 捻度:单位长度内加捻圈数(转/米)。
归类要点:
- 先判断是否为特种纱线(如含金属、马毛螺旋线等),否则按原料归入第五十至五十五章。
- 涤纶弹力丝属长丝 → 第五十四章 → 子目5402.3310。
- 截面超1毫米的化纤单丝或表观宽超5毫米的扁条 → 归入第三十九章(塑料类)。
织物归类
按制造方式分类:
- 普通机织物 → 第五十至五十五章
- 特种机织物 → 第五十八章
- 无纺织物、毡呢 → 第五十六章
- 地毯 → 第五十七章
- 针织/钩编织物 → 第六十章
- 涂层/浸渍织物 → 第五十九章
示例:
- 普通棉布 → 第五十二章
- 棉针织布 → 第六十章
- 涂塑棉布 → 第五十九章
注意:卫生巾、婴儿尿布等由絮胎制成的日用品 → 归入品目9619,不按材质归类。
狭幅机织物归类(品目5806)
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 幅宽≤30厘米,带完整布边(织成、胶粘或其他方式);
- 压平宽度≤30厘米的圆筒织物;
- 折边斜裁滚条,未折前宽度≤30厘米。
流苏状狭幅织物 → 归入品目5808。
纺织制成品判定标准
符合下列任一条件即视为“制成的”纺织品:
- 裁剪成非矩形形状;
- 呈使用状态,无需进一步加工即可使用(如毛巾、台布);
- 已缝边、滚边或带结制流苏(不含防脱纱锁边);
- 经抽纱处理;
- 拼合而成(不含简单接续或层叠匹头);
- 针织或钩编成特定形状(无论单件或连幅)。
仅裁剪成长方形且无后续加工的布片 → 不视为制成品。
服装及衣着附件归类
核心规则:
- 织法决定章节:
- 针织或钩编 → 第六十一章(除6212外)
- 非针织/非钩编 → 第六十二章
- 优先顺序:婴儿服装 > 特殊处理面料服装(如涂层) > 成人服装。
- 性别判断:左压右门襟→男式;右压左→女式;无法区分→按女式归类。
- 套装归类:须符合章注规定(面料一致、颜色相同、款式匹配),否则拆分归类。
示例:T恤衫(无领、无扣、无门襟、下摆不收紧)→ 品目6109;带领T恤 → 视为针织衬衫归类。
婴儿服装归类
适用于身高≤86厘米幼儿的服装:
- 针织或钩编 → 归入品目6111(优先于其他品目)
- 非针织或非钩编 → 归入品目6209(优先于其他品目)
特殊面料服装归类
- 第六十一章中,既可归入6113又可归入其他品目的,除6111外一律归入6113。
- 第六十二章中,既可归入6210又可归入其他品目的,除6209外一律归入6210。
示例:单面涂高分子树脂涤纶布制雨衣 → 归入品目6210。
第十二类:鞋帽等轻纺制品
共四章:
- 第六十四章:鞋靴
- 第六十五章:帽类
- 第六十六章:伞、杖、鞭
- 第六十七章:羽毛制品、人造花、人发制品
鞋靴归类要点
- 按鞋面材料(占表面积最大者)和外底材料(接触地面最广者)分别判断。
- 示例:皮革+帆布鞋面(皮为主),橡胶底 → 子目6403.9900。
- 运动鞋需符合子目注释条件,否则不得归入“运动鞋靴”。
- 特殊鞋类不归第六十四章:
- 冰刀/轮滑鞋 → 第九十五章
- 旧鞋 → 品目6309
- 石棉鞋 → 品目6812
- 鞋带、鞋钉等配件 → 按材料属性归类,不作为鞋靴零件。
帽类归类
- 一般帽类 → 第六十五章
- 例外情况:
- 旧帽 → 品目6309
- 石棉帽 → 品目6812
- 玩具帽、玩偶帽、狂欢节用品 → 第九十五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