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布权力清单 共梳理85项行政职权
4月1日,海关总署正式对外发布《海关行政职权目录表》,公开海关权力清单。此举旨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推进政务公开的部署要求,推动海关执法透明化、规范化。
海关总署全面梳理现行涉及海关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等文件共计2558份,围绕进出口申报、旅客行李物品监管、加工贸易监管、关税征收、知识产权保护、行政处罚等关键领域,系统归纳出与管理相对人权利义务密切相关的行政职权共85项,涵盖监管、征税、加贸、稽查、缉私、统计等9个业务领域,并明确各项职权的法律依据和执行规范,形成条目清晰、标准统一的目录体系。
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海关总署通过官方网站、12360服务热线、公告张贴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全面公开权力清单,杜绝清单之外违规行使权力,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同时保障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
下一步,海关总署将结合深化改革实践,建立权力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持续完善权力运行监督与风险防控体系,确保设权合法、分权合理、用权合规,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