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亲果冻归类解析:应归入税则号列1704.9000
根据原料与工艺判定,该产品属糖食类食品,不适用20.07品目
亲亲果冻主要成分为水、砂糖、果糖、椰果、蒟蒻粉、海藻抽出物、柠檬酸及香料等,采用小杯塑料容器盛装,封口为塑料膜,多个产品组合包装于塑料袋中。该商品属于直接食用的糖食类食品。
依据《税则注释》对品目20.07的规定,果冻应为糖与水果汁经煮沸冷凝而成,呈透明冻状且不含果肉碎块。而该产品在原料和生产工艺上均不符合上述描述,故不归入20.07品目。鉴于其作为即食性糖食的特性,区别于餐用果冻(如涂抹面包用途),根据《税则》归类总规则一,应归入税则号列1704.9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