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电子《代理报关委托书/协议》系统操作指南
备案、购买及使用全流程说明
一、经营单位和申报单位需使用法人卡登录通关无纸化签约系统(http://train.chinaport.gov.cn/pub/index.htm),与海关及电子口岸签署通关无纸化协议。
二、经营单位和申报单位凭电子口岸IC卡登录电子《代理报关委托书/委托报关协议》系统(http://www.gscba.org)。
三、申报单位使用法人卡在系统完成备案登记,并提交纸质《<代理报关委托书/委托报关协议>系统备案申请表》至广东深圳报关协会,由其审核确认有效期。
四、备案审核通过后,企业不得随意修改信息。如需变更企业或报关员信息,须通过系统“报关企业信息变更”功能提交,经广东深圳报关协会重新审核确认。
五、若申报单位未在有效期截止前完成延期,或未按规定变更信息并提交审核,系统将自动限制其使用权限。
六、经营单位无需备案登记,可直接购买电子《委托书/协议》。
七、电子《委托书/协议》每份0.4元,购买方式如下:
(一)现场充值:企业可前往深圳市罗湖区和平路1089号大滩大厦二楼综合部办理现场充值。
(二)电汇充值:企业可通过银行电汇至广东深圳报关协会指定账户,每次充值不少于250份(100元)。请在汇款附言中注明“购买电子报关委托书”及企业10位海关注册编码,并将银行回单、邮寄地址、联系人姓名及电话传真至0755-84399301。协会将在收到回执后1-3个工作日内完成充值,发票于两周内寄出(到付)。
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广东深圳报关协会
银行账号:44201562600052502022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平路支行
八、广东深圳报关协会工作人员将根据企业付款情况,将相应份数录入系统账户,使用时自动扣减。
咨询电话:0755-84399304 周静;0755-84399312 黄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