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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编码第三类和第四类学习要点

商品编码第三类和第四类学习要点 慧通关
2013-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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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昨天发布完学习资料和作业以后就发现错误的存在,本想做修改,却发觉已经不能做调整了。所以在今天的资料中将昨天的

第三类 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产品、动植物蜡

商品范围与归类解析

本类仅包含第十五章,涵盖各类动植物油、脂、蜡及油脂处理后的残渣。但乳中提取的黄油归入品目0405,不属此章。

本章共22个品目(其中1519为空),按来源和加工程度排列:

  • 未经化学改性:动物油脂(1501–1506)、植物油脂(1507–1515)
  • 经化学改性:动植物油脂(1516、1518)
  • 混合食用油脂或制品:1517
  • 粗甘油、动植物蜡:1520–1521
  • 油脂及蜡处理残渣:1522

相关商品知识

  1. 初榨油:仅通过重力、压力或离心力等物理方式分离所得,不含化学或吸收过滤法加工的油。
  2. 棕榈油:从油棕果肉提取的植物脂肪,可用于润滑、化妆品、蜡烛、煎炸油及人造奶油等。
  3. 变性油脂:添加鱼油、酚、甲苯、水杨酸甲酯等变性剂,使其不可食用。
  4. 氢化:在催化剂作用下,使油脂与氢反应,提升熔点与稠度,将不饱和甘油酯转化为饱和状态。

归类要点与辨析

  1. 变性油脂归类:根据章注三,变性油脂仍应归入其对应未变性油、脂的品目,不同于化学改性。
  2. 鱼肝油:无论是否辐照或强化维生素,均归1504;若制成药品或用于治疗,则归第三十章(3003/3004)。
  3. 羊毛脂归类:
序号 商品描述 归类
1 仅经蒸馏、压榨或轻微改性且保持基本特征的羊毛脂 1505
2 加入药料构成药品的羊毛脂 3003或3004
3 加入香料等具备护肤品特征的羊毛脂 3304
  1. 粗甘油及甘油归类:
序号 商品描述 归类
1 纯度低于95%(以干重计)的粗甘油 1520
2 纯度≥95%的甘油 2905
3 制成药品或加药料的甘油 3003或3004
4 加香水或化妆品成分的甘油 第33章
  1. 蜡的归类:
序号 商品描述 归类
1 单一动植物蜡(如蜂蜡、虫蜡、鲸蜡) 1521
2 矿物蜡 2712
3 混合蜡、人造蜡或调制蜡 3404或3405
  1. 动植物残渣归类:仅包括油脂或蜡处理后的残渣(如油脚、皂料)。炼制动物脂肪所得油渣归2301,饼粕类归2304–2306。

第四类 食品类

章节结构与主要内容

本类共9章,涵盖以动植物为原料加工的食品、饮料、酒、醋、饲料及烟草。

  • 第十六章:主要含动物原料食品
  • 第十七至二十一章:植物原料食品,包括糖(17章)、可可(18章)、谷物制品(19章)、果蔬制品(20章)、杂项食品(21章)
  • 第二十二章:饮料、酒、醋
  • 第二十三章:食品残渣、废料、饲料
  • 第二十四章:烟草及其制品

“均化食品”归类规则

涉及品目1602、2005、2104,要求零售包装且每件≤250克:

序号 商品描述 归类
1 单一成分 全由肉类等动物产品组成的均化食品 16021000
2 全由蔬菜组成的均化蔬菜 20051000
3 全由果实组成的均化食品 20071000
4 混合成分 含两种及以上配料(如肉、鱼、蔬菜、果实)的均化食品 21042000

每件超过250克的“均化食品”按非均化食品归类。

归类要点提示

  1. 第十六章食品要求:香肠、肉、杂碎、血、鱼等动物成分需占总重20%以上;包馅面食(第十九章)和调味品、汤料(第二十一章)除外。
  2. 常见加工方式:蒸、煮、煎、炸、炒、均化、混合、调味等。
  3. 多动物成分食品归类原则:按含量最大的动物产品归类;同一品目的成分合并计算;无单一最大成分时,适用“从后归类”原则。

相关商品知识

  1. 麦精(1904):由浓缩麦芽水溶液制成。
  2. 古斯古斯面食(19024000):经热处理的硬麦粗粉。
  3. 装药空囊(1905):用细粉浆或淀粉浆制成的小浅杯状物,两头套合形成空囊。
  4. 糯米纸(1905):由粉浆烘制或干燥成的薄片,用于糖果包装。
  5. 果冻归类:糖与果汁煮沸冷凝而成的透明冻状物(无果肉块)归2007;含明胶及果精的果冻归21069090。
  6. 保健食品归类:以植物精汁、果精、蜜、果糖等为基础,添加维生素或微量铁,具强身功能的归2106;用于预防或治疗疾病的归3003或3004。
  7. 各种水的归类:
序号 商品描述 归类
1 天然水、矿泉水 2201
2 加味或加甜物质的水 2202
3 海水 2501
4 蒸馏水、去离子水等纯净水 2851
  1. 酒类及相似产品归类:
序号 商品描述 归类
1 啤酒 2203
2 鲜葡萄酒(含加酒精) 2204
3 加酒精抑制发酵的葡萄汁 2204
4 未发酵未加酒精的葡萄汁 2009
5 味美思酒及其他加香料的葡萄酒 2005
6 未改性乙醇(酒精浓度≥80% vol) 2207
7 未改性乙醇(酒精浓度<80% vol) 2208
8 改性乙醇(任意浓度) 2207

第二类–第四类编码作业更正

第一类答案修正如下:

1. 0106.2020
2. 0106.1390
3. 9508.1000
4. 0504.0021
5. 0209.1000
6. 1502.9000
7. 0306.2690
8. 0306.2690
9. 1605.2100
10. 0407.9010
11. 0402.2900
12. 1901.1000
13. 0410.0090
14. 9601.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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