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与质检总局签署合作备忘录 推动外贸稳定增长
全面推进“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改革,提升通关效率
7月17日,海关总署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在京签署《深化关检协作共同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合作备忘录》,明确将在八个方面深化协作,进一步优化口岸监管服务,推动外贸平稳发展。
一是全面推进关检合作“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模式,计划于2014年内覆盖全国所有直属海关和检验检疫机构、所有通关现场及依法需报关报检的货物。加快“单一窗口”建设,实现企业一点接入、一次性提交电子单证,监管部门通过平台反馈处理结果,并推进申报数据标准化与接口统一,强化信息互换与共享。
二是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推动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举措落地。
三是协同推进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确保各项措施衔接联动。
四是加强口岸查验、检验检疫与监管协作,实现进出口货物申报、放行及视频监控信息共享,优化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X光机“一机两屏”查验模式。
五是共同促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健康发展。
六是强化打击走私、逃避检验检疫及进出口假冒伪劣商品的联合执法合作。
七是支持口岸基础设施建设与发展等相关合作。
八是建立机制,切实推动合作备忘录落实落地。
海关总署署长于广洲表示,关检双方作为口岸重要执法单位,长期保持紧密合作,在“一机两屏”“三个一”等试点中成效显著。此次备忘录的签署是落实国务院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的具体体现,将释放改革红利,惠及广大进出口企业。
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指出,推进关检合作特别是“三个一”改革是双方共同目标,此次签约标志着关检合作迈上新台阶。实现“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是构建高效和谐口岸、降低通关成本、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的关键举措。近年来关检合作持续深化,成果来之不易,应高度重视并持续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