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将调整报关单结构 深圳预计3月29日实施
新增价格监管申报栏目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录入,报关单表体项目增至50项
海关总署近期将对“进出口报关单”及“进出口简化清单”结构进行重大调整,深圳地区预计于3月29日实施。以下是本次改版的核心内容。




以下是报关单改版的最新界面:

一、新增价格监管申报栏目
本次调整新增三项与进出口商品价格监管相关的申报项目,均依据《进出口商品审价办法》相关条款设置。
1. 特殊关系确认
用于申报买卖双方是否存在特殊关系,以及该关系是否影响成交价格。特殊关系包括:
- 同一家族成员;
- 互为商业高级职员或董事;
- 一方直接或间接控制另一方;
- 双方均受第三方直接或间接控制;
- 共同控制第三方;
- 一方持有对方5%以上(含5%)有表决权的股份;
- 雇员、高级职员或董事关系;
- 同一合伙成员。
2. 价格影响确认
申报是否存在影响成交价格的特殊情况,例如:
- 一次性买断交易;
- 进口货物使用或处置受限;
- 存在特殊交易安排。
3. 支付特许权使用费确认
特许权使用费指进口货物买方为获得专利权、商标权、专有技术、著作权、分销权或销售权许可而支付的费用。
二、“三证合一”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录入
新版报关单增加申报单位、收发货人(原经营单位)、消费使用单位/生产销售单位(原货主单位)的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是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将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合并为一张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终身不变的法定身份识别码,共18位,由登记管理部门代码、机构类别代码、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主体标识码和校验码五部分构成。

三、报关单表体项目由20项增至50项
此次改版将报关单表体申报项目从原有的20项扩展至50项,旨在提升通关效率并降低企业运营成本。但同时,申报复杂度上升,可能增加审单难度及退单、改单风险。建议企业在申报环节加强审核,确保数据准确,以降低通关合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