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批准两家公司获得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质
商贸函〔2017〕874号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山东省商务厅:
根据《2017年成品油(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申领条件、分配原则和相关程序》(商务部2016年第67号公告)规定,经审核,同意赋予中合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日照港贸易有限公司成品油(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质。
上述企业可向商务部授权机构申领成品油(燃料油)自动进口许可证明,并须严格遵守相关进口管理规定,切实做好燃料油进口工作。
商 务 部
2017年12月19日


慧通关商贸函〔2017〕874号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山东省商务厅:
根据《2017年成品油(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申领条件、分配原则和相关程序》(商务部2016年第67号公告)规定,经审核,同意赋予中合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日照港贸易有限公司成品油(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质。
上述企业可向商务部授权机构申领成品油(燃料油)自动进口许可证明,并须严格遵守相关进口管理规定,切实做好燃料油进口工作。
商 务 部
2017年1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