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取消部分产品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
自2018年6月1日起实施,企业进口相关产品无需再申领检疫许可证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51号
(关于取消部分产品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的公告)
根据《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风险评估,海关总署决定自2018年6月1日起,对部分产品取消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要求(具体清单见附件)。
上述产品在进口前,企业无需申请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货物入境时,仍须依法向海关申报,并接受检验检疫监管。
特此公告。
附件:取消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的产品清单.xls
海关总署
2018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