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关工程(二期)加工贸易管理系统切换常见问题解答(三)
金关工程(二期)加工贸易管理系统切换常见问题解答(三)
一、手册设立环节,企业已知需在国内采购部分料件进行加工生产,应如何申报?
对于全部为国内采购的料件,企业可自主选择是否在手册设立时向海关申报;如申报,手册表体“保税比例”应填报为0。对于部分保税进口、部分国内采购的料件,企业须如实申报“保税比例”。
二、手册执行过程中,原计划保税进口的料件临时改为国内采购,应如何处理?
因加工工艺需要使用国产料件,或发生保税与国产料件串换的,企业应通过“深圳海关网上办事大厅”相关模块进行申报。
三、保税核注清单的商品项数量是否有上限?
金关二期系统对保税核注清单商品项数量不设上限,但归并生成的报关单商品项数不得超过50项,受报关单格式限制。
四、系统切换后,加工贸易手册有效期是否仍为一年?
政策未作调整。手册有效期应根据合同实际期限申报,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五、加工贸易企业是否可申请多本手册?
企业可根据生产计划和执行情况申请多本手册。只要申请材料规范、齐全、有效,且符合相关规定,海关将依法办理。
六、系统切换后,申请手册设立需提交哪些资料?
所需材料与切换前一致,主要包括:
(一)经营企业具备加工能力的,提供《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
(二)委托加工的,提供委托加工合同及加工企业的《生产能力证明》;
(三)对外签订的加工贸易合同。
七、企业委托报关中介代理申报,应如何操作?
应通过电子口岸预录入系统(QP系统)中的“委托授权系统”完成委托关系设置。
八、哪些情形下海关可能要求企业提供担保?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海关可要求企业提供相当于应缴税款金额的保证金或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保函:
(一)涉嫌走私,案件尚未审结;
(二)因管理混乱被海关责令整改且处于整改期内;
(三)租赁厂房或设备开展加工业务;
(四)首次开展加工贸易业务;
(五)手册延期两次及以上;
(六)办理异地加工手续;
(七)涉嫌违规,案件尚未调查终结。
九、手(账)册设立或变更时,有形损耗与无形损耗是否需分别申报?
是。金关二期系统设有“有形损耗率”和“无形损耗率”两个必填字段,企业须据实分别填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