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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关区3C免办申请条件、办理手续及后续监管流程

深圳关区3C免办申请条件、办理手续及后续监管流程 慧通关
2019-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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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戳上面的蓝字“慧通关”关注我们哦3C免办常见问题Q:哪些情况可以办理免办?A:1、为科研、测试所需的产品;

深圳关区3C免办政策详解:适用情形与办理流程

涵盖科研、维修、生产线配套等八大免办情形及特殊用途进口产品检测处理程序

3C免办常见问题解答

哪些情况可申请3C免办?

符合以下八类情形之一的进口产品,可申请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CCC):

  1. 为科研、测试所需的产品;
  2. 用于考核技术引进生产线所需的零部件;
  3. 直接为最终用户维修目的所需的产品;
  4. 工厂生产线或成套生产线配套所需的设备/部件(不含办公用品);
  5. 仅用于商业展示但不销售的产品;
  6. 暂时进口后需退运出境的产品(含展览品);
  7. 以整机全数出口为目的、通过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的零部件;
  8. 以整机全数出口为目的、通过进料或来料加工方式进口的零部件。

监管条件含“L”的产品是否均可办理免办?

并非所有监管条件为“L”的产品都可免办。只有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且符合上述免办情形之一的产品,方可申请免办证明。

深圳关区3C免办申请及特殊用途进口产品检测处理程序

一、行政审批事项名称
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

二、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三、设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二)《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17号)。

四、申请条件及所需资料

免办条款 申请人范围 主要申请材料
科研、测试 生产者、进口商、销售商或其代理人 营业执照复印件(含相关经营范围)、贸易合同、科研测试计划书(含时间、地点、人员、处置方式及安全责任声明)、产品符合性声明(附型式试验报告)、代理协议(如适用)
技术引进考核 同上 营业执照复印件、贸易合同、产品符合性声明、生产线引进证明、零部件与产线关系说明、代理协议(如适用)
维修用途 同上 维修单位营业执照(含维修项目)、贸易合同、产品符合性声明、维修用途说明、损坏件照片、最终用户维修申请材料、设备购买证明、代理协议(如适用)
生产线配套 同上 营业执照复印件、贸易合同、产品符合性声明、生产线建设批准文件、产线图纸及安装说明、代理协议(如适用)
商业展示 同上 营业执照(含展示业务)、贸易合同、产品符合性声明、展示时间及后续处理承诺(不得销售)、参展邀请函及证明、代理协议(如适用)
暂时进口(含展览品) 同上 营业执照复印件、贸易合同、产品符合性声明、暂时进口证明、预计退运时间及核销承诺、代理协议(如适用)
一般贸易进口用于整机出口 同上 营业执照复印件、进出口贸易合同、产品符合性声明、零部件耗用关系说明(含图纸或配料表)、成品出口后核销承诺、代理协议(如适用)
加工贸易进口用于整机出口 同上 营业执照复印件、海关登记手册复印件、电子账册备案材料、耗用关系说明、产品符合性声明(含检测报告)、核销承诺、证明材料、代理协议(如适用)

注:产品符合性声明须明确所符合的安全标准(如IEC、EN、UL、CSA、JIS或中国国家标准),并附相应型式试验报告。

五、办理流程

  1. 申请人登录“CCC免办及特殊用途进口产品检测处理管理系统”(cccmb.cnca.cn),向产品使用地所属海关提交电子申请材料;
  2. 海关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后系统通知递交纸质材料;
  3. 纸质材料比对无误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版《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可用于通关;如需纸质签章证明用于异地通关,可向签发部门申请;
  4. 已签发证明在有效期内未使用的,可申请修改或延期一次;因故不再使用的,应及时提交书面作废申请;
  5. 申请人须建立产品保管登记制度,确保流向可追溯,并在使用、销毁、退运或复出口后登录系统完成核销,上传相关证明文件,并将纸质证明交回原签发部门。

六、办理时限
电子申请提交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收到纸质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比对与发证,合计约8个工作日。
注:补正材料或现场核查时间不计入办理时限,补正后审核时间重新计算。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审批证件
《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

九、受理与决定机构
条款(一)至(七)由深圳海关受理;条款(八)由产品使用企业所在关区隶属海关受理。
决定机构为深圳海关或其授权的隶属海关。

十、咨询电话
0755-83886082、83886086
“12360”热线:0755-12360

十一、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1011号国检大厦A座2316室(福强海关)

十二、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2:00,13:30–17:30

深圳关区特殊用途进口产品检测处理程序

一、事项名称
免于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特殊用途进口产品检测处理程序

二、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三、设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二)《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
(三)《关于调整免予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测处理程序的公告》(国家认监委2008年第38号公告)。

四、申请条件
列入CCC认证目录,确因特殊用途或原因无法获得认证的小批量进口产品,且用于生产和生活消费。

五、申请材料
通过“CCC免办系统”提交以下材料:

  1.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中文产品符合性声明(注明符合的安全标准);
  3. 进口许可证复印件(如需);
  4. 配额证明复印件(如需);
  5. 商业合同、提单、发票、装箱单等贸易文件;
  6. 委托代理协议(如收货人与申请人不一致);
  7. 其他必要材料。

六、办理流程

  1. 在线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领取首次《批准书》;
  2. 隶属海关抽样封样,申请人送样至指定实验室检测;
  3. 实验室按强制性认证规则进行全项目检测(除破坏性项目外),出具检测报告;
  4. 检测合格的,深圳海关签发最终《批准书》,隶属海关出具检验检疫证明;不合格的,产品须退运或经批准后销毁;
  5. 获批产品须在指定区域交付最终用户或销售,不得跨区域流转。

七、办理时限
网上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审核、抽样及检测安排。

八、收费标准
行政审批不收费,实验室检测费用按标准收取。

九、审批证件
《免于强制性产品认证进口产品检测处理程序批准书》。

十至十四项:受理部门、决定机构、咨询电话、办公地址及时间
同3C免办程序,均由深圳海关负责,办公信息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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