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进口关税调整方案公布:惠民生、促经济、添活力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税率,涉及8580个税目,涵盖医疗、科技、环保等多个领域
12月23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关于2021年进口暂定税率等调整方案的通知》,明确自2021年1月1日起对部分商品实施新的进口关税政策。此次调整力度较大,不仅涉及税率变化,还包括税目优化,调整后税目总数达8580个,较2020年增加31个。
惠民生:抗癌药、婴儿奶粉原料关税下调
2021年起,我国对883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为减轻患者负担,第二批抗癌药和罕见病药品原料实行零关税,包括达可替尼、哌柏西利、奥拉帕利等制剂及呋喹替尼等原料药。同时,人工心脏瓣膜、助听器等医疗器材,以及乳清蛋白粉、乳铁蛋白等婴儿奶粉关键原料的进口关税也有所降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WTO研究院院长屠新泉指出,此次调整有助于降低终端消费品价格,提升民众生活质量。例如,降低高档奶粉原料关税将直接惠及婴幼儿家庭。
促经济:支持高新技术与绿色发展
为服务高质量发展,多项与新基建和高新技术相关的产品关税下调。燃料电池循环泵、铝碳化硅基板、砷烷等设备及原材料进口关税从5%-8%降至2%-4%;飞机发动机用燃油泵等航空器材适用较低暂定税率。
环保类产品方面,柴油发动机排气过滤装置、废气再循环阀等节能减排部件关税降低。同时,木材、纸制品、非合金镍、未锻轧铌等资源性产品进口税率适度下调,棉花滑准税亦有所降低。
值得注意的是,自2021年1月1日起,金属废碎料等固体废物恢复执行最惠国税率,不再享受进口暂定税率,以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
添活力:自贸协定红利持续释放
根据已生效的自由贸易协定,2021年我国对原产于相关国家的部分商品实施协定税率。中国与毛里求斯自贸协定正式生效,对新西兰、秘鲁、瑞士、韩国、澳大利亚、智利等国的自贸协定进一步降税。
原产于蒙古的部分商品首次适用亚太贸易协定税率,如焦炭关税由5%降至2.5%,有利于推动能源进口多元化。
此外,我国继续对43个最不发达国家实施特惠税率,商品范围和税率保持不变。2021年7月1日起,还将对176项信息技术产品实施第六步最惠国税率下调。
专家评价,本次关税调整“超出预期、互利共赢”,既满足国内需求,又助力产业升级,强化我国在全球供应链中的吸引力。尽管RCEP框架下的税收安排尚未落地,但相关准备工作正在积极推进,未来政策红利值得期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