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海关新规,外贸人必看
涉及跨境客车、港建费、进口关税、固体废物及旧机电产品等多项重要调整
2021年1月1日起,多项海关新规正式施行,涵盖粤澳跨境客车管理、港口建设费停征、进口关税调整、禁止进口固体废物以及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系统上线等内容,对外贸企业及个人影响深远。
01 粤澳跨境客车恢复常态化备案
自2021年1月1日起,粤澳跨境客车海关备案业务恢复疫情前常态化办理方式。港澳籍跨境客车进境后停留期限为三个月,如需延期出境,须提前10天向备案地海关提交延期申请及相关合法证明文件,经批准后方可延期。提醒车主及时办理手续,避免超期滞留。
02 港口建设费正式停止征收
自2020年12月31日24时起,港口建设费停止征收,以船舶进出港时点为准。相关企业需配合海事及港口管理部门完成追缴、稽查和退费工作。此项政策将为企业减轻上百万元成本负担,是外贸领域的重大利好。
03 多类商品进口关税下调
2021年1月1日起,我国调整部分商品进口关税。婴儿奶粉、抗癌药及罕见病药品原料实行零关税;尿素、复合肥、磷酸氢铵暂定税率为1%;支持新基建和高新技术发展的设备、零部件及原材料,关税从5%-8%降至2%-4%。政策惠及企业和个人消费者。
04 全面禁止进口固体废物
自2021年1月1日起,我国全面禁止以任何方式进口固体废物。固体废物指在生产、消费、生活等活动中产生的固态或半固态废弃物质。此举旨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绿色发展。
05 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系统上线
“单一窗口”标准版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监督管理系统于2021年1月1日零时起正式运行。收发货人、代理人及检验机构须通过该系统办理相关备案与检验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