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部署促进就业与跨境电商发展
加大就业支持力度,推进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9月2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促进扩大就业,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劳动有岗位、收入有来源的需求;确定深入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的措施,加快业态创新,提高外贸便利度和竞争力。
强化就业支持,保障重点群体就业权益
会议指出,要持续加大促进就业工作力度。
一是增强创业创新和新动能对就业的带动作用。发展市场化、专业化众创空间和双创示范基地,支持科研人员等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重点扶持小微企业和农民工返乡创业,抓紧出台相关支持政策。
二是保障重点群体就业。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和基层成长计划,对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施精准帮扶,加大对特殊困难毕业生的就业援助。落实去产能职工分流安置责任,通过地方主体责任、财政奖补、技能培训和公益性岗位托底等方式妥善安置,适当提高失业保险金待遇水平。加强残疾人、贫困人口就业帮扶,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扎实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工作。
三是推动职业教育与产业需求对接。优化专业设置和课程内容,大力发展技工教育,支持行业企业办学,建立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四是完善新就业形态政策体系。加快制定适应灵活就业的劳动用工、社保等政策,推进网上社保建设,提升异地参保及转移接续便利性。
五是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消除就业歧视,严厉打击侵害求职者权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行为。
扩大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推动外贸创新发展
会议指出,自国务院批准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两年多来,各地在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等方面积极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推动综合试验区进出口规模快速增长。
下一步将采取四方面举措:
一是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两平台”“六体系”成熟经验,即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和线下产业园区两大平台,以及信息共享、金融服务、智能物流、电商信用、统计监测和风险防控六大体系,积极参与跨境电商国际标准制定。
二是择优选择一批基础好、潜力大的城市设立新的综合试验区,推动跨境电商在更广范围发展。
三是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打造智能化、互联互通的新型外贸基础设施,鼓励建设覆盖重点市场的海外仓,完善物流配套服务体系。
四是坚持包容审慎监管原则,推动各综合试验区线上平台对接,实现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建立健全交易风险防范和消费者权益保障机制,严厉打击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
会议决定,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过渡期政策延长一年至2018年底,并加快完善相关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