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常用9种银行结算方式详解
银行结算业务是通过账户资金划转完成债权债务清算或资金调拨的重要手段,会计与出纳人员需熟练掌握以下九类主要结算方式。
一、银行汇票
适用对象:单位或个人;使用范围:同城或异地;提示付款期:1个月;可背书转让,支持转账与取现,无金额起点限制。
- 由出票银行签发,见票时按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持票人。
- 适用于先收款后发货或钱货两清的商品交易。
- 会计处理示例:
- 取得汇票:借: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汇票 20000;贷:银行存款 20000
- 购货开票:借:物资采购 100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1700;贷: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汇票 11700
- 退回余款:借:银行存款 8300;贷: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汇票 8300
二、商业汇票
适用对象:单位;使用范围:同城或异地;提示付款期:到期日起10日内;最长付款期6个月;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 基于真实交易或债权债务关系签发,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
- 必须经承兑方可生效。
- 未到期票据可向银行申请贴现。
- 无结算起点限制,可用于同城及异地结算。
三、银行本票
适用对象:单位或个人;使用范围:同城;提示付款期:2个月;分定额与不定额两种;不可签发现金本票给单位。
- 申请人将款项交存银行,由银行签发用于转账或取现的票据。
- 适用于同一票据交换区域内的各类款项支付。
- 会计处理参照银行汇票,科目替换为“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本票”。
四、支票
适用对象:单位或个人;使用范围:同城;提示付款期:出票日起10日内;取消100元起点限制。
- 出票人签发,委托开户行见票即付。
- 类型包括现金支票(仅提现)、转账支票(仅转账)、普通支票(两者皆可)。
- 实务中需注意填写规范,避免因格式错误导致退票。
五、银行卡
适用对象:单位或个人;使用范围:同城或异地;单位卡不得用于10万元以上交易或支取现金。
六、汇兑
适用对象:单位或个人;使用范围:异地;方式:信汇、电汇。
- 汇款人委托银行将款项汇至外地收款人。
- 电汇速度快,信汇成本较低。
七、委托收款
适用对象:单位或个人;使用范围:同城或异地;划回方式:邮寄或电报;付款方需在3日内通知拒付。
- 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
- 不受金额起点限制,广泛适用于各类债权回收。
八、托收承付
适用主体:国有企业、供销社及经批准的集体企业;使用范围:异地;承付期:3日或10日;结算起点:一般为1万元,新华书店系统为1000元。
- 依据购销合同发货后,委托银行收款并由付款方承认付款。
- 仅限商品交易及由此产生的劳务供应,不包括代销、寄销、赊销。
九、信用证
使用范围:异地及国际结算;办理机构: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
- 银行根据申请人要求开立的付款承诺凭证,广泛应用于国际贸易。
- 具有较高信用保障,操作流程较为复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