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调整《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 四类固废被全面禁止
2017年底起实施,涉及废塑料、废纸、废纺织原料及钒渣
2017年8月,环保部、商务部、发改委、海关总署、质检总局联合发布2017年第39号公告,对《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进行调整修订。新目录自2017年12月31日起正式施行。 此次调整主要涉及以下四类固体废物: 1. 来自生活源的废塑料(共8个品种)被列入禁止进口目录 常见如废饮料瓶碎片、废塑料膜等。
2. 未经分拣的废纸被纳入禁止进口范围
3. 废纺织原料被全面禁止进口
包括废棉、废布等常见品类。
4. 钒渣被列入禁止进口目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进口属于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将由海关责令退运,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