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质检总局关于简化检验检疫程序提高通关效率的公告》(2017年第89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质检总局关于简化检验检疫程序提高通关效率的公告》(2017年第89号) 慧通关
2017-10-27
0
导读: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质检总局关于简化检验检疫程序提高通关效率的公告》(2017年第89号)

质检总局发布简化检验检疫程序公告

2017年11月1日起实施,提升通关效率

为提高出入境货物通关效率,质检总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出入境货物检验检疫程序进行优化,并自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

此次优化以货物风险和企业信用分类管理为基础,科学运用合格评定程序开展检验检疫。合格评定程序包括:抽样、检验(检疫)和检查;评估、验证和合格保证;注册、认可和批准,以及各项组合。

质检总局根据风险评估结果,结合货物风险等级和企业信用水平,统一设定现场和实验室检验检疫的抽批比例。检验检疫机构在受理报检后,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实施抽批,并执行标准化工作流程,涵盖受理报检、审单布控、现场与实验室检验检疫、隔离检疫、检疫处理、综合评定、签证放行及归档等环节。相关流程和抽批比例将在质检总局官网公布。

检验检疫机构将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和中国电子检验检疫系统(e-CIQ),全面推进无纸化操作,严格执行流程时限规定,提升工作效率。同时,利用信息化手段和大数据技术增强监管科学性与有效性。

报检时,需提供由出境货物发货人或进境货物收货人出具的合格保证,内容涵盖守法承诺、质量安全责任及问题产品主动召回措施等。对于未被抽中的批次,在审单合格基础上予以放行;被抽中批次则按规定实施现场和/或实验室检验检疫。首次入境或需出具证书的进口货物,须按规定接受检验检疫。涉及隔离或检疫处理的,按要求执行。

对不合格货物、风险升高货物,或检验检疫信用等级为C级及以下的企业,经评估可提高抽批比例,最高至100%;对连续抽检质量稳定或风险降低的货物,以及信用A级及以上企业,可降低抽批比例,最低可设为零。违反规定的,依法处置;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收发货人和报检人应切实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各级检验检疫机构在简化流程、提升效率的同时,须严格执法,确保国门安全。

质检总局
2017年10月24日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慧通关
1234
内容 2821
粉丝 0
慧通关 1234
总阅读35.2k
粉丝0
内容2.8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