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多国港口加强危险品出港管理 外贸企业需警惕新规
德国、荷兰、泰国、菲律宾及东非主要港口相继出台严格提货与包装要求
危险品出口历来受到国内外严格监管。近期,全球多个重要港口陆续发布针对危险品进出口的新规,涉及包装标识、提货方式及时间节点等关键环节,相关外贸企业及国际货运代理须密切关注,避免因不合规导致罚款或物流延误。
德国汉堡港、荷兰鹿特丹港
所有进出两港的危险货物,其包装、标志及危规编号必须符合《国际海运危规》要求。货物外包装表面须清晰印刷规定的包装标记,例如“1A1/Y”等标准编码。
泰国曼谷港
270种易燃易爆全危险品须在船边直接提货;上千种半危险品则须在船舶卸货后3日内完成提离,逾期可能面临处罚。
菲律宾马尼拉港
冰醋酸、活性炭、磷酸、双氧水、保险粉等特定危险品必须在船边交付收货人。提单上须明确列明收货人的全称、详细地址及联系电话、传真号码。
蒙巴萨港、坦噶港、达累斯萨拉姆港
三港口均要求所有危险品收货方在船边直接提货,并在提单上加注相关条款,确保责任清晰。
此外,据业内人士反馈,卡塔尔各港口对危险品实行统一即时提货政策,无论品类,到港后货主须立即前往港口提货,无缓冲期。
建议从事危险品出口的企业密切关注目的港海关、码头及堆场发布的最新通知,及时调整物流安排,确保合规操作,防范潜在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