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贸易账册核销流程及注意事项
企业需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报核,确保数据准确并配合海关审核
加工贸易账册核销是指企业根据保税货物的进口、出口、转让、库存和销售等情况,在核销周期内向海关申报料件进口、成品出口、生产加工、库存变动及深加工结转等信息,由海关进行审核与核销的过程。
01 核销期限
- 企业应在核销周期结束之日起30天内完成报核。
- 采用电子账册管理的联网企业,核销周期由主管海关根据监管需要确定,最长不超过一年。
- 海关或其委托的中介机构须确保对每本电子账册项下的保税货物每年至少盘点一次。
02 报核流程
企业通过“金二”加贸系统的“加工贸易账册报核”模块提交数据,报核内容包括以下四个部分:
1. 报核表头 |
2. 核注清单 |
3. 报核料件 |
4. 随附单据 |
03 库存盘点流程
- 确定核销截止日期及盘点方式;
- 由企业、海关或中介机构实施盘点;
- 确认账册项下保税货物的实际数量清单;
- 海关对盘点结果进行审核。
04 企业报送数据注意事项
- 确保盘点数据填写完整;
- 核对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折料、在线料件及转进未报数量是否合理,是否超出生产能力或仓储容量;
- 外发加工数量应准确无误;
- 深加工结转未报数量须真实反映;
- 边角料未申报处理数量应正常;
- 未处理边角料数量与出口成品损耗折算应保持一致。
05 异常情况处置
- 若申报数据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被海关退回,企业应按要求重新申报;
- 若数据逻辑不合理,企业需按海关要求提供相关解释说明材料。
06 核销核算
- 系统核销核算发现差异时,企业可选择自行处置。需处置的数据可通过企业端系统查询并操作后重新申报;未选择企业处置的,由海关处理。
- 经海关审核同意核销结案后,企业即完成核销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