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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 | 海关“自报自缴”新操作

了解 | 海关“自报自缴”新操作 慧通关
2017-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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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海关:取消税单打印加自报自缴的操作你会吗?

海关取消税单打印,推行“自报自缴”便利通关

企业可足不出户完成报关、计税、缴税全流程,货物自动放行

根据海关总署2017年9月21日发布的第44号公告,海关已取消将税单打印作为货物放行的必备条件。企业在完成税费缴纳后,符合条件即可实现自动放行,大幅提升通关效率。

在此基础上,若企业选择“自报自缴”模式,通关流程将进一步简化。“自报自缴”是指进出口企业自行向海关申报报关单及相关电子数据,并自主完成税费计算与缴纳的行为。

该模式改变了传统“先审核、后放行”的作业方式,转为全流程抽查监管,有效提前货物放行时间,缩短整体通关周期,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如何操作“自报自缴”?

在QP系统中勾选相应选项,即可一次性完成报关、计税与缴税操作。

具体流程如下:

1. 通过电子口岸如实、规范录入报关单涉税要素及相关数据;

2. 使用预录入系统的海关计税(费)服务工具,计算应缴税费;

3. 确认系统生成的税费结果,并连同报关单内容一并提交海关(需当日确认,未确认可重新申报);

4. 收到海关通关系统回执后,自行办理税费缴纳手续。

已备案汇总征税总担保的企业,在申报时可选择“汇总征税”模式,享受更便捷的担保扣减服务。

注意:以下情形系统将不接受申报

一是企业申报的税费信息与海关系统计算结果不一致;

二是报关单信息未通过系统逻辑校验等其他技术性原因。

申报确认后如何缴税?

1. 选择电子支付或电子支付担保模式的,登录电子支付平台查询税费信息并完成支付。税款扣缴成功且符合放行条件的,系统自动放行。

2. 选择柜台支付的,凭海关现场打印的纸质税款缴款书,前往银行办理缴费。

3. 选择汇总征税模式的,海关系统自动扣减担保额度,后续按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通过取消税单打印和推广“自报自缴”,企业可实现全程线上操作,真正实现足不出户完成货物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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