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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出台18条措施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

海关总署出台18条措施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 慧通关
2018-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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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海关总署会同口岸管理各相关部门日前出台《提升我国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的措施(试行)》,提出18条针对性举措,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提升我国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

海关出台18条新举措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

优化通关流程、简化单证手续、降低口岸收费、完善管理机制,进一步压缩进出口环节时间和成本

海关总署联合口岸管理相关部门近日发布《提升我国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的措施(试行)》,推出18项具体举措,旨在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提升我国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 在优化通关流程方面,重点推进五项改革:取消海运提单换单环节;加快报检与报关由“串联”向“并联”转变;加大担保制度应用推广;深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实施跨部门一次性联合检查。 在简化单证手续方面,推行七项电子化和简化措施:实现海运集装箱设备交接单及港口提箱信息电子流转;推进口岸物流信息全程电子化;简化自动进口许可证办理程序;完善随附单证无纸化标准;推广电子委托代理替代纸质报关报检委托书;优化进口免予CCC认证证明流程;精简出口原产地证书办理环节。 在降低口岸收费方面,采取三项规范措施:规范并降低口岸检查检验服务性收费;整治口岸经营服务企业不合理收费行为;持续推进免除查验无问题外贸企业(失信企业除外)吊装、移位、仓储费用试点工作。 在完善管理机制方面,建立三项制度:健全口岸通关时效评估与信息公开机制;落实口岸收费公示制度;健全通关相关意见建议的投诉与反馈机制。 近年来,我国持续推进进出口环节“去繁就简”,口岸通关效率显著提升。但对标贸易强国目标,贸易便利化程度仍有提升空间。此次推出的系列举措聚焦压缩进出口环节的时间成本和制度性成本,将进一步增强外贸企业获得感,助力外贸高质量发展。 海关关员在向企业宣讲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资料图片) 拱北海关自2015年就启动了“免除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用”改革试点工作(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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