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布企业信用管理相关法律文书格式文本
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多项认证管理文书正式启用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33号
(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所涉及法律文书格式文本的公告)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37号),现将执行过程中涉及的法律文书格式文本予以公布,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原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75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
- 适用认证企业管理申请书.doc
- 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适用认证企业管理申请书回执.doc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认证企业证书.doc
- 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不予适用认证企业管理决定书.doc
- 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终止认证决定书.doc
- 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中止认证决定书.doc
- 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重新认证通知书.doc
- 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重新认证通过通知书.doc
- 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企业信用等级认定决定书.doc
- 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恢复认证通知书.doc
- 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规范改进通知书.doc
- 海关信用管理法律文书签收单.doc
海关总署
2018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