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实施舱单预申报新规 企业须重点关注
未按要求申报将面临货物被扣、产生额外费用等风险
自2018年6月1日起,中国海关正式实施水运与空运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数据预申报新规定。此举旨在推进全国通关一体化改革,强化对进出口货物的监管,提升数据申报的完整性与准确性,完善安全准入和风险防控机制。外贸企业、货代及报关单位需高度重视,若未按规定提交舱单信息,可能导致货物滞留、被扣,进而产生高额附加费用。

根据新规,舱单数据必须在船舶装货或驶离中国大陆前24小时完成电子传输,逾期或信息不全将无法通过海关审核。
主要调整内容包括:

一、申报时限要求核心要求如下:
完整准确的舱单数据须在船舶装船前24小时提交至中国海关,适用于所有从中国大陆出口或经中国大陆中转的进出口货物。
二、货物信息申报要求
提单项下所有货物名称必须逐一清晰、完整申报,不得合并或简写。
三、新增必填数据项
舱单需补充收发货人详细信息,具体包括:
- 发货人代码(必填)
- 发货人联系电话(必填)
- 收货人名称(必填;如为“TO ORDER”,需明确标注)
- 收货人代码及联系方式(如有实际收货人则必填)
- 通知方代码及电话(收货人为“TO ORDER”时必填)
- AEO企业编码(选填)
境内企业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境外企业需提供所在国法定注册代码,如英国Company Number/VAT Number、美国CIK/EIN等。
多家国际航运公司已发布通知配合新规执行,包括马士基、地中海航运、以星航运、穆勒航运、萨非航运(Safmarine)、MCC等,均明确要求客户按时提交完整“船运指示”,否则不予接收。


常见问题解答(基于萨非航运官方说明)
1. 舱单申报违规是否会被处罚?
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2004年施行),未按规定申报舱单的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
2. 新增信息是否会泄露商业机密?
不会。新增数据仅用于海关监管,不显示在提单上;海关依法负有保密义务。
3. 舱单超时后能否修改?
目前流程尚未明确,后续将通过客户通知告知具体操作方式。
4. 客户未按时提交“船运指示”会如何?
船公司将提前5天、4天、3天通过邮件提醒客户提交。
5. 提交信息缺失怎么办?
系统将拒绝接收,并发送邮件要求补全信息。
6. 如何提交新增数据?
可通过My.Safmarine.com平台、INTTRA或EDI系统,在COMMENT栏中补充相关信息。
7. 船公司是否核对收发货人代码?
否。申报责任由发货人或订舱代理承担,建议参照海关发布的《企业代码类型汇总表》填写。
8. 收发货人为自然人如何处理?
原则上不接受自然人作为收发货人;特殊情况下可填写身份证号或护照号。
9. 所属国家未列入《汇总表》怎么办?
应提供该国法定的企业注册代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