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实现“全程网办”
简化流程、降低成本,企业可在线自助完成备案并打印回执
全程网办
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和便民利企服务要求,海关全面推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全程网办”。企业可通过线上系统提交申请,备案流程更加便捷高效,审批时间显著缩短,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本文梳理备案要点及操作流程,帮助企业快速掌握办理方式。
一、报关单位定义
报关单位指在海关备案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报关企业。
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范围
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从事货物进出口业务。其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可申请备案,相关法律责任由主体企业承担。
三、“全程网办”申请方式
企业可在任意地点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企业资质子系统或“互联网+海关”平台企业管理模块,提交备案申请。
首次登记的企业可通过市场监管部门“多证合一”途径同步提交海关备案申请,实现一次办理。
四、备案操作流程(以“单一窗口”为例)
(一)登录系统
访问https://www.singlewindow.cn/,点击“标准版应用”→“企业资质”,进入登录界面。
(二)注册账号
选择“立即注册”→“企业用户注册”→“无卡用户”,填写信息完成注册。
(三)填写备案信息
登录后进入“企业资质”→“企业备案”→“备案申请”,按营业执照信息完整填写表单(黄底项为必填)。重点包括:
- 企业经营类别:选择“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分支机构
- 行政区划与注册海关:与企业所在地一致
- 英文名称及地址:参考《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表》或自行填报
- 经济区划与特殊贸易区域:从下拉菜单中选择对应项
- 组织机构类型:依据GB/T 20091-2006标准填写
- 经济类型:依据GB/T 12402-2000填写代码及名称
- 行业种类:参照GB/T 4754-2011选择四级分类
- 企业类别:根据实际情况勾选
- 上级单位信息:仅分支机构需填写,其他企业留空
(四)保存基本信息
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保存企业基本信息,下一步”。
(五)录入投资人员信息
点击“新增”,进入出资者信息填写页面。
(六)填写出资信息
选择投资人员类型,填写出资者详情后点击“保存”,再点击“下一步”。
注:外资企业须至少填写一条出资信息,其他类型企业可选填。
(七)报关人员备案(可选)
如需申请报关人员备案,填写相关信息;否则直接点击“下一步”。
(八)上传附件
上传加盖公章的《报关单位备案信息表》。
(九)提交申请
全部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申报”,页面显示“海关入库成功,转人工审核”,即表示提交成功。
五、获取备案证明
备案经属地海关审核通过后,企业可登录“单一窗口”自助打印《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内容包含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海关注册编码及检验检疫备案号。
温馨提示
如在备案过程中遇到问题,可联系企业注册地海关企管部门咨询,将有专人提供指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