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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版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申报项目录入指南(八)

最新版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申报项目录入指南(八) 慧通关
2018-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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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最新版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申报项目录入指南(八)

最新版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申报项目录入指南(八)

涵盖币制、原产国(地区)、境内目的地等关键申报项解析

一、项目类型

该申报项目为必填项。

数据类型为3位字符型。


二、录入要求

应根据海关《货币代码表》选择相应货币名称及代码。若实际成交币种未在表中列明,需按申报日外汇折算率换算为表内币种填报。

可通过下拉菜单选择或直接输入3位字母代码。


三、编码规则

采用《GBT 12406-2008》国家标准的3位字母码。注意:新代码已由原报关/报检使用的3位数字升级为3位字母。例如美元应录“USD”,不再使用“502”或“840”。

参数依据:《货币代码表》(附表7)。


四、其他说明

本项目整合原报关“币制”与原报检“币种”,统一为“币制”。


一、项目类型

该申报项目为必填项。

数据类型为3位字符型。


二、录入要求

依据《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及相关非优惠、优惠原产地规则,按照《国别(地区)代码表》填报对应国家(地区)名称及代码。

示例:原产国为美国,可选择“UAS-美国”或录入“USA”,系统将自动生成“USA-美国”。

提醒:同批货物涉及多个原产国的,须分别填报;无法确定时,填报“国别不详”。


三、编码规则

采用3位英文字母构成的国家标准代码。原报关、报检使用的3位数字代码已停用。如美国原代码分别为“502”和“840”,现统一为“USA”。

参数依据:《国别(地区)代码表》(附表9)。


四、其他说明

本项目合并原报关“原产国(地区)”与原报检“原产国”,统称为“原产国(地区)”。


一、项目类型

该申报项目为必填项。

数据类型为字符型,“境内目的/境内货源地代码”为5位,“目的地/产地代码”为6位。


二、录入要求

进口填报境内目的地和最终目的地,出口填报境内货源地和产地。

境内目的地指货物在国内的消费、使用或最终运抵地,以最终使用单位所在区域为准;境内货源地指出口货物的产地或原始发货地。

应按《国内地区代码表》选择相应国内地区名称及代码,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表》填报县级行政区名称及代码;无县级区划的可填报地市级。

注意事项:

  • 最终使用单位不明时,填报预知的最终收货单位所在地。
  • 出口货物产地不明时,填报最早发运单位所在地。
  •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与境外间进出境货物,填报本区域对应的国内地区名称及代码。
  • 需同时填报“境内目的地代码”与“目的地代码”(进口),或“境内货源地代码”与“产地代码”(出口)。

示例:货物目的地为广州市花都区,可在“境内目的地”栏选“44019-广州其他”或录入“44019”,在“目的地”栏选“440114”生成“广州市花都区”。


三、编码规则

参数依据:《国内地区代码表》(附表17)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表》(附表18)。


四、其他说明

本项目整合原报关“境内目的/境内货源地”与原报检“目的地/产地”,统一命名。


一、项目类型

该申报项目为选填项。

数据类型为字符型,最多支持20位。


二、录入要求

境外收货人指出口合同中的买方或指定收货人,境外发货人指进口合同中的卖方。

AEO互认国家企业应填报AEO编码,格式按海关总署公告执行,如新加坡企业为“SG123456789012”,韩国企业为“KR1234567”。


三、编码规则

无固定编码规则。


四、其他说明

该项目由原报检“收发货人代码”更名而来,原仅需填报名称,现支持代码录入。


一、项目类型

该申报项目为必填项。

数据类型为字符型,最多支持100位。


二、录入要求

境外收货人指出口合同买方或指定收货人,境外发货人指进口合同卖方。

一般应填报英文名称;检验检疫另有要求的,可在英文后以半角括号补充其他外文名称。


三、编码规则

无。


四、其他说明

该项目由原报检“收发货人(外文)”调整而来,录入要求保持不变。


一、项目类型

该申报项目为条件必填项。

数据类型为字符型,最多支持100位。


二、录入要求

填报货物进境后的存放地点,包括海关监管场所、分拨仓库、加工厂、隔离检疫场、企业自有仓库等。


三、编码规则

无。


四、其他说明

该项目由原报检“存放地点”更名为“货物存放地点”,录入要求未变。


 一、项目类型

该申报项目为必填项。

数据类型为8位字符型。


二、录入要求

填报进口货物在抵达我国关境前的第一个境外装运港。

应根据《港口代码表》填报相应港口名称及代码。

注意事项:

  • 未在代码表中列明的,填报国家名称及代码。
  • 从特殊监管区域进入区外的,填报对应区域名称及代码;未列明的填“未列出的特殊监管区”。
  • 无实际进出境的,填报“中国境内”。


三、编码规则

修订后的《港口代码表》由3位字母加3位数字组成,如缅甸仰光为“MMR018”。原报检使用6位数字(如“104018”),现已更新。

参数依据:《港口代码表》(附表14)。


四、其他说明

该项目由原报检“启运口岸”调整为“启运港”,名称变更但实质一致。


 一、项目类型

该申报项目为必填项。

数据类型为6位数字型。


二、录入要求

入境口岸:填报货物首次卸离的境内口岸名称及代码;多式联运填报最终卸离口岸;过境货物填报首个入境口岸;从特殊监管区域进境的,填报相应区域名称及代码;无实际进境的,填报所在地城市名称及代码。

出境口岸:填报跨境运输工具首次离境的境内口岸名称及代码;多式联运填报最初离境口岸;过境货物填报首个离境口岸;从特殊监管区域出境的,填报相应区域名称及代码;无实际出境的,填报所在地城市名称及代码。

口岸类型包括港口、机场、边境口岸、火车站、陆路港、车检场等。


三、编码规则

参数依据:《国内口岸编码表》(附表19)。


四、其他说明

该项目沿用原报检“入境/离境口岸”,录入要求未作调整。


 一、项目类型

该申报项目为必填项。

数据类型为13位字符型。


二、录入要求

检验检疫编码由13位数字组成:前8位为《进出口税则》及统计目录编码,第9-10位为监管附加编号,第11-13位为检验检疫附加编号。

示例:申报“活龙虾”,先在“商品编号”栏录入“0306329000”,再于“检验检疫编码”下拉菜单中选择“101活虾”作为附加编号。


三、编码规则

无。


四、其他说明

该项目整合原报关“商品编号”(10位)与原报检“货物HS编码”(13位),统一为13位“商品编号”结构。

(源自:12360海关发布)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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