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米与甜玉米进出口归类解析:谷物还是蔬菜?
依据海关税则,新鲜甜玉米属蔬菜类,普通玉米为谷物
玉米(拉丁学名:Zea mays L.)是禾本科玉蜀黍属一年生草本植物,别名众多,如玉蜀黍、包谷、粟米等,是全球总产量最高的农作物之一,广泛用于粮食和饲料。因其富含蛋白质、维生素、纤维素等营养成分,也被视为高营养价值的长寿食品。
甜玉米是玉米的一个品种,又称蔬菜玉米,具有甜、鲜、脆、嫩的特点,在欧美、韩国、日本等地被列为重要蔬菜品类,深受消费者欢迎。
在进出口商品归类中,尽管两者同属玉米类作物,但归类截然不同。以供人食用的新鲜采摘玉米和甜玉米为例:
普通玉米作为谷物,归入《进出口税则》第十章“谷物”项下品目10.05。根据是否在配额内,分别归入税则号列1005.9000 01(配额内)或1005.9000 90(配额外)。
而甜玉米则不按谷物归类。根据第十章章注二规定:“品目10.05的玉米不包括甜玉米(第七章)”。甜玉米归入第七章“食用蔬菜、根及块茎”。
第七章章注二明确指出:品目07.09、07.10、07.12所称“蔬菜”,包括食用的甜玉米。
具体来看:
07.09 鲜或冷藏的其他蔬菜
07.10 冷冻蔬菜(不论是否蒸煮)
07.12 干蔬菜,整个、切块、切片、破碎或制成粉状,但未经进一步加工的
对于新鲜采摘的甜玉米,应归入“鲜或冷藏的其他蔬菜”类别,即品目07.09。根据子目逐级比较原则,最终确定其税则号列为0709.9990 90。
综上所述,无论是百度百科的分类,还是海关进出口税则的归类标准,均将普通玉米列为谷物,甜玉米列为蔬菜。
归类过程中,遵循《商品归类总规则》第一条和第六条:
规则一明确:类、章及分章标题仅为查找便利,不具法律效力;具有法律效力的是品目条文及相关类注、章注。
规则六规定:子目的确定应依据子目条文、子目注释以及规则一至五(必要时作相应调整),且必须逐级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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