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进出口关税调整方案正式实施
国务院批准新税率政策,涉及药品、原料、信息技术产品等多个领域
经国务院批准,《2019年进出口暂定税率等调整方案》自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方案对进口最惠国税率、关税配额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及出口关税税率等多项内容进行调整,旨在积极扩大进口、降低制度性成本,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一、进口关税调整
1. 最惠国税率
自2019年1月1日起,对706项商品实施进口暂定税率。主要包括:
- 新增花生粕、棉子粕、葵花子粕等10个税目杂粕实施零关税;
- 对治疗癌症、罕见病、糖尿病、乙肝、急性白血病等药品所需进口原料实施零关税,涵盖31个税目下63个品种;
- 适当降低国外特色毛皮进口税率;
- 扩大铼酸盐及高铼酸盐的暂定税率适用范围;
- 取消冶炼钢铁用锰渣、废船、废铜电机、废铝电线电缆等商品的进口暂定税率;
- 取消氯化亚砜、新能源汽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单体的暂定税率。
据测算,2019年预计减征关税7.9亿元。以卡培他滨片为例,其原料药关税由6.5%降至零,企业年关税成本可节约超4200万元,为药品降价创造空间。
2. 信息技术产品最惠国税率
根据国际协议安排,自2019年7月1日起,对298项信息技术产品实施第四步降税,取消14项产品进口暂定税率,并缩小1项产品税率适用范围。
3. 关税配额税率
继续对小麦等8类商品实施关税配额管理,税率保持不变。尿素、复合肥、磷酸氢铵3种化肥维持1%的进口暂定税率。同时,适当下调棉花配额外暂定税率,增强棉纺行业竞争力。
4. 协定税率
2019年将对16个贸易协定涉及的23个国家或地区实施协定税率。自1月1日起,进一步降低中国与新西兰、秘鲁、哥斯达黎加、瑞士、冰岛、韩国、澳大利亚、格鲁吉亚以及亚太贸易协定成员国的协定税率。
根据《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货物贸易协议,除特殊承诺产品外,原产于香港、澳门的产品全面实行零关税。
当最惠国税率低于或等于协定税率时,按协定规定执行。
5. 特惠税率
2019年仅涉及亚太贸易协定下的孟加拉国和老挝,税率随最惠国税率下调作相应调整。
二、出口关税调整
自2019年1月1日起,继续对铬铁等108项出口商品征收出口关税或适用出口暂定税率,税率维持不变;同时取消94项出口暂定税率,主要包括化肥、磷灰石、铁矿砂、矿渣、煤焦油、木浆等资源性产品。

来源:中国海关杂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