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年报报送指南:企业必读操作流程与注意事项
全面解读年报报送对象、时限、渠道及关键字段变更处理方式
年报即《报关单位注册信息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海关总署第221号令)要求,所有在海关注册登记的报关单位须于每年6月30日前向注册地海关提交年报。
需报送年报的企业主要包括: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报关企业分支机构、特殊监管区双重身份企业以及无进出口经营权的加工企业。2017年新注册企业次年起报送,当年无需申报。
已注销企业、临时注册企业、各类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及进出境运输工具负责人无需报送年报。
逾期超过30日未报送年报的,海关将不再接受其办理相关业务。其中,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将被系统自动通关锁定;报关企业、加工生产企业等则由注册地海关人工实施通关锁定。
企业可通过中国电子口岸“关企合作平台”自行录入或委托预录入机构代理报送年报。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 登录电子口岸首页:访问http://www.chinaport.gov.cn,点击“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管理系统—关企合作平台”。
- 登录关企合作平台:选择“有卡用户”,确认已安装中国电子口岸身份识别软件及IC卡读卡器,输入IC卡密码后进入系统。
- 核对注册信息:在“企业信息表”“出资关系表”“报关人员表”中核对并更新相关信息。黑体字段可修改,灰体字段不可变更。“报关人员表”仅反映备案状态,新增或注销人员需现场办理。
- 填写经营与信用信息:“一照一码”企业应将营业执照注册号等字段更新为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资本、投资总额按公司章程填写;纳税总额依据上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填报。
- 暂存与申报:填写过程中可点击“暂存”保存内容,确认无误后点击“申报”正式提交。
- 查询审核状态:申报后可在系统查看审核进度,流程依次为:申报成功 → 成功发送海关 → 海关入库成功 → 审批通过。
通常情况下年报自动接收,但在以下三种情形下需转入人工审核,企业须前往现场交单:
- 由预录入机构代理报送的年报;
- 年报报送时间晚于7月1日;
- 涉及关键字段变更。
关键字段包括:企业名称、企业地址(含行政区划、经济区划)、法定代表人信息(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分支机构上级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及名称、分支机构与上级单位非“总/分公司”关系、上级单位已注销等。其余信息如注册资本、企业英文名称、联系人电话等可在线修改,无需现场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