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起海关取消大部分转关运输业务 企业如何应对?
通关一体化时代来临,陆路运输与报关模式迎来重大变革
导读
自2018年1月1日起,除特定情形外,海关全面停止受理转关运输业务。此举标志着传统转关模式逐步退出历史舞台,通关一体化成为主流。
以下四类情况仍可办理转关:
- 多式联运货物及需境内换装运输工具且具备全程提(运)单的进出口货物;
- 符合相关条件的进口固体废物;
- 因温度、静电、粉尘等自然因素影响或其他特殊原因不宜在口岸查验,并满足监管要求的货物;
- 邮件、快件、暂时进出口货物(含ATA单证册项下货物)、过境货物、中欧班列载运货物、市场采购出口货物、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商品、免税品以及外交、常驻机构和人员公自用物品。
这意味着,除上述例外情形外,转关运输将全面被通关一体化或跨境通等新模式取代。
对陆路运输业务的影响
政策实施后,所有运输车辆均可承接原仅限备案车辆操作的业务,制度性门槛取消,市场准入更加开放。
同时,操作模式发生转变:原依赖转关流程的进出境监管车辆,现需转向通关一体化模式。随着一线口岸业务量上升,通关效率面临考验,对口岸海关与企业的协同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若采用“跨境通”模式,运输车辆须安装电子关锁并完成备案。目前仅少数二线口岸支持该系统,多数车检场需进行设备改造方可使用,企业需经历适应期。
对陆路进口报关业务的影响
报关模式全面调整,港车及内陆转关业务将统一纳入通关一体化或跨境通体系。然而,当前两种新系统均处于完善阶段:
- 通关一体化尚处磨合期,异常情况处理难度较大;
- 跨境通系统功能不全,如无法实现“清单下载”录入报关单,系统稳定性有待提升。
此外,公告未明确替代转关的具体操作细则,特殊监管区域间的货物流转、卡口通行及监管衔接等问题亟待解决,实际操作中存在不确定性。
应对策略建议
运输业务
- 转型:将原有内陆转关业务向非转关模式转型;
- 升级:建议进出境监管车辆尽快加装电子关锁并完成备案;
- 拓展:在重点口岸设立服务机构或与优质服务商合作,提升一线查验响应能力。
报关业务
- 密切跟进海关发布的配套操作细则;
- 及时向海关及报关行业协会反馈执行中的问题;
- 积极参与新通关方式试点,推动平稳过渡。
图解转关运输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