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多国对中国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涉及多个出口优势品类
阿根廷、美国、越南、巴西、印度等国最新反倾销及反补贴措施汇总

2020年3月,阿根廷、美国、越南、巴西、印度等多个国家相继对中国部分出口产品发起或更新反倾销、反补贴措施。涉及产品包括铝箔、木柜、缓蚀剂、尼龙长丝纱线等中国优势出口品类,企业需高度关注相关贸易政策变化。
阿根廷
- 终止对华一次性皮下注射器征收反倾销税。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9018.31.11和9018.31.19,决议自2020年3月21日起生效。
- 对原产于中国的非电动三轮车作出反倾销初裁,征收离岸价24%的临时反倾销税。涉案编码为9503.00.10,措施有效期六个月。
- 终止对涉华铜版纸反倾销税。此前因公共卫生紧急状态,相关措施已暂停执行。
- 对华铝箔作出反倾销终裁,征收28%反倾销税。涉案产品为厚度0.006mm至0.2mm、宽度≤1300mm的层压铝箔(特定光面铝箔除外),海关编码7607.11.90,措施有效期五年。
美国
- 对华木柜和浴室柜作出双反产业损害终裁,美国商务部将据此发布反倾销和反补贴税令。涉案税号包括9403.40.9060、9403.60.8081及9403.90.7080部分产品。
- 对低克重热敏纸完成第二次双反日落复审终裁:若取消措施,倾销幅度将达115.29%,补贴率将维持在13.63%~138.53%之间。涉及多个4811、4820等税号项下产品。
- 对碳合金钢螺杆作出双反产业损害终裁,将对中国和印度产品征收双反税。涉案税号包括7318.15.5051、7318.15.5056等。
- 对华缓蚀剂作出双反产业损害初裁,认定存在实质性损害,商务部将继续推进反倾销与反补贴调查,预计分别于2020年7月14日和4月30日前公布初裁结果。涉案税号为2933.99.8210和2933.99.8220。
- 对台湾地区无取向电工钢作出反补贴日落复审终裁,若取消措施,补贴幅度将达8.61%~17.12%。涉案税号为7225.19.0000、7226.19.1000、7226.19.9000。
越南
- 对原产于中国、马来西亚、泰国的双轴取向聚丙烯薄膜(BOPP)分别征收14.99%~43.04%、10.91%~23.05%、20.35%的临时反倾销税,决议自2020年3月18日起生效。
- 对原产于中国和印尼的味精(MSG)征收2,889,245至6,385,289越南盾/吨的临时反倾销税。
巴西
- 对原产于中国和韩国的聚氯乙烯树脂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初裁,初步认定若取消措施可能导致倾销重现。中国产品是否造成产业损害尚存疑,将进行公共利益评估。涉案税号为3904.10.10。
- 对原产于中国的铅笔作出反倾销初裁,认定存在倾销及产业损害因果关系。浙江江山龙腾、江西吉水吉星、浙江彭胜文教等企业倾销幅度分别为22.7%、27.4%、98.9%。巴西将开展公共利益评估以决定是否征税。涉案税号为9609.10.00。
印度
- 对原产于中国、韩国、中国台湾地区及泰国的尼龙长丝纱线作出反倾销终裁,认定存在倾销并对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建议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排除单丝纱线、高强力纱、非纺织用尼龙66纱等特定产品。涉案海关编码主要为5402项下及540231至540269等子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