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关破获特大走私禁止进口固体废物案
查获91个集装箱、共计1944吨“锌灰” 固废,主犯被依法逮捕
2017年初,天津新港海关在查验中发现两票申报为“氧化锌混合物”的进口货物存在异常。经开箱查验,实际货物为320吨黄褐色及灰色粉末状物,高度疑似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取样送检结果显示,该样品确属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锌灰。海关随即移交缉私部门立案侦查。 经专案组调查,这批伪报品名走私进境的锌灰主要来自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的多家境外供货商,境内收货人集中,涉嫌通过伪造单证、伪报品名等方式逃避监管。办案人员通过调取航运记录、通关数据,走访企业并询问相关人员,成功追查到后续运抵天津口岸的10批次货物,共计1944吨,涉及91个集装箱,全部被依法截获。 侦查查明,该案系同一走私团伙所为,具备较强反侦查能力。在主要电子证据被销毁、嫌疑人拒不配合的情况下,办案机关通过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实物证据及跨省取证,完整还原了该团伙从境外采购、海运运输、伪报通关到国内销售的全链条犯罪事实,形成闭环证据体系。 为准确界定涉案物品性质,天津海关委托具备资质的机构对查获锌灰进行司法鉴定。结果确认,所有集装箱内物质均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列明的“HW31 含铅废物”,即电炉炼钢过程中集尘装置收集的粉尘和污泥,系国家明令禁止进口的危险性固体废物。此类废物含有铅、铬、铁等重金属及氯、溴等有害非金属成分,冶炼过程中易释放有毒物质,严重危害生态环境与人体健康。 目前,检察机关已对主要犯罪嫌疑人高某批准逮捕,案件侦破工作顺利完成。此次行动有力打击了利用伪报品名走私洋垃圾的违法行为,彰显海关坚决维护国门生态安全的决心。
这种黄褐色粉末为固体废物锌灰
被查获的锌灰共91个集装箱
权威机构给出的鉴定结论证实查获的物质为固体废物锌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