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多项强制性减排措施已实施,涉及工业、交通、施工等多个领域

根据天津市环保局消息,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3月11日至15日天津将出现连续重污染天气,部分时段可能达到严重污染程度。经市政府批准,现已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自3月11日零时起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措施。
Ⅱ级响应强制性措施包括:
- 全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 依据《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重点非电力企业按“一厂一策”落实限产减排;重点监管企业和主力电力企业加强污染物排放监管;一般污染排放企业通过轮流停产或停涉气工序,确保主要污染物总体减排50%以上。
- 部分重点行业具体要求:
- 金属加工业:铝压延加工停产,钢压延加工压延工序停产。
- 涂料制造业:溶剂型涂料生产工序停产。
- 家具制造业:使用溶剂型涂料的工序停产。
- 玻璃制造业:提高治污设施效率,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较地方标准降低30%以上。
- 铸造行业:全面停产(含电炉、天然气炉)。
- 超低排放燃煤电厂、自备电厂及承担居民供暖、垃圾或危废协同处置等民生任务的单位,在确保稳定达标前提下不执行减排措施。
- 停止所有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
- 所有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含开挖、回填、倒运、混凝土剔凿等),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
- 除重大民生工程和应急抢险外,全面停用非道路移动机械。
- 水泥粉磨站、渣土存放点停止运行;全市混凝土和砂浆搅拌站停产,散体物料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频次。
- 中心城区、滨海新区核心区及其他主要道路在日常保洁基础上加大清扫冲洗力度:非冰冻期每日大水量冲洗3至4次,冰冻期增加吸扫频次。
- 中重型载货汽车在现行限行基础上,实行全天按单双号行驶(民生保障、急救抢险等特殊车辆除外)。
- 港口集疏运车辆禁止进出港区(民生保障物资除外);重点用车企业原则上禁止运输车辆进出厂区(保障安全生产的车辆除外)。
公共防护及建议性措施:
- 建议儿童、老年人及心脏病、肺病、过敏患者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倡导绿色出行,优先选择公共交通或电动汽车,减少祭祀烧纸等行为。
- 中小学、幼儿园暂停户外课程与活动。
- 医疗机构加强呼吸类疾病患者的防护宣传与就医指导。
- 加强公交运力保障,满足市民出行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