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关信用管理办法5月1日实施,这些变化企业必须关注
失信企业货物查验率将超80%,浙江一达通被降级敲响警钟
近期,知名外贸服务平台浙江一达通被海关降为失信企业,引发行业广泛关注。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237号令)于2018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所有在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的企业需高度重视新规变化,避免陷入信用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我国海关信用管理体系进入规范化、常态化阶段。


一、取消“暂行”字样,制度更加成熟稳定

“暂行”的删除表明海关信用管理制度已趋于完善,有助于提升中国海关AEO(经认证的经营者)国际互认水平。
二、扩大适用范围,覆盖更多市场主体

三、强化联合奖惩机制,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并重

守信企业将在通关便利、资源配置等方面获得优先支持;失信企业则面临多部门联合惩戒,经营将受到严重限制。
四、加强信用信息采集与公示管理
◆ 增加对企业及相关人员信用信息的采集
◆ 规范《企业信用信息年度报告》制度
◆ 实施信用信息异常企业名录制度
◆ 明确公示内容,依法公开企业信用信息,保障信息安全
五、细化认证企业标准,提升可操作性

六、完善失信企业认定标准

七、丰富信用管理措施,增强监管效能

八、规范认证与管理措施的终止、中止程序

九、建立动态监控机制,实时调整信用等级

特别提醒: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其进出口货物查验率将超过80%,严重影响通关效率和运营成本。企业应对照新标准自查合规情况,及时整改潜在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