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报关单位年报暂缓报送通知
海关总署明确延期,企业无需提交2017年报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68号,自2018年1月1日起,暂缓报送2017年度《报关单位注册信息年度报告》。目前尚未公布具体报送时间、方式及内容,相关安排将另行通知。
请各进出口企业密切关注官方渠道发布的最新信息,及时掌握动态,避免影响企业信用。
如需补报2016年度年报,可联系当地海关企业管理相关部门进行咨询办理。
年报报送关系企业信用资质,未按规定报送的企业将被列入异常名录,实施重点监管,并影响高信用企业认定。请相关企业高度重视,按时完成后续申报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