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全面取消出口退税专用报关单纸质证明
2018年4月10日起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的出口货物不再签发纸质联

为深化海关通关无纸化改革,减少单证流转,降低企业负担,海关总署发布2018年第26号公告,决定全面取消打印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出口退税专用)。
自2018年4月10日(含)起,对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的出口货物,海关不再签发纸质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出口退税专用)。相关企业需于2018年4月30日前,完成此前预结关且适用启运港退税政策的纸质证明联打印工作。原用于签发纸质证明联的相关系统将于4月30日起停止运行。
海关总署
2018年4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