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解除德国禽流感疫情进口禁令
公告认可德国为禽流感无疫国家,恢复相关禽类产品进口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海关总署与农业农村部于2018年7月2日发布第86号公告,宣布自发布之日起,认可德国为禽流感无疫国家。
同时,解除原质检总局、原农业部2007年第887号、2014年第37号及第119号公告中对德国禽流感疫情实施的进口禁令。
该调整基于科学评估,标志着我国对德国禽类及相关产品检疫监管政策的重大变化,有助于推动中德双边贸易发展。
信息来源:海关总署

慧通关根据风险评估结果,海关总署与农业农村部于2018年7月2日发布第86号公告,宣布自发布之日起,认可德国为禽流感无疫国家。
同时,解除原质检总局、原农业部2007年第887号、2014年第37号及第119号公告中对德国禽流感疫情实施的进口禁令。
该调整基于科学评估,标志着我国对德国禽类及相关产品检疫监管政策的重大变化,有助于推动中德双边贸易发展。
信息来源:海关总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