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进出口常见问题权威解答
海关政策实务问答四则
1. 委托报关企业代理进口是否需要签订委托协议?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第十二条,报关企业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委托办理报关手续的,应当签订明确委托事项的委托协议,收发货人需向报关企业提供真实、完整的报关信息。
2. 加工贸易边角料能否自行销毁处理?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加工贸易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和受灾保税货物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无法内销或退运的边角料等保税货物,须由企业委托具备法定资质的单位进行销毁处置。海关凭相关单证、接收单据及处置证明等材料办理核销手续,不得擅自销毁。
3. 哪些运输方式纳入海关统计范围?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工作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海关统计涵盖水路运输、铁路运输、公路运输、航空运输、邮件运输及其他运输方式。进境货物按抵达我国首个口岸时的实际运输方式统计,出境货物按离开我国最后一个口岸时的运输方式统计。
4. 企业信用信息认证中哪些内容会被公示?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海关在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依法公示以下信息:
(一)企业在海关注册登记或备案信息;
(二)海关对企业信用状况的认定结果;
(三)海关对企业的行政许可信息;
(四)海关对企业的行政处罚信息;
(五)海关与国家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信息;
(六)海关信用信息异常企业名录;
(七)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源自:12360海关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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