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海关支持政策全面发布
“两个清单”及通关便利措施助力展会高效运行
举办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是党中央着眼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我国主动向世界开放市场的重要举措。海关总署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筹备委员会统一领导下,围绕“国际一流博览会”目标,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各项海关筹备工作。

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一流服务阶段性成果发布会在上海召开。摄/ 新华社
为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海关多次走访中国国际进口博览局和国家会展中心,充分调研办展方与参展企业需求,借鉴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等重大活动经验,结合关检深度融合与通关流程再造要求,制定并对外发布了《2018年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海关通关须知》《海关支持2018年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便利措施》《2018年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检验检疫禁止清单》和《2018年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检验检疫限制清单》。
《通关须知》系统规范了从备案到展览品处置的全流程通关要求,为参展企业提供明确指引;《便利措施》体现创新与服务升级;“两个清单”则明确了展品准入条件和商品名录,确保安全可控前提下提升通关效率。

海关相关人员出席此次发布会。摄/ 上海海关施文
上述文件已于2018年6月以公告形式发布,中英文版本可在海关总署官网查询。这是海关降低通关成本、提高监管效能、服务国家战略的具体实践。
进口博览会将每年举办,相关支持措施将在实践中持续优化,不断积累经验并推广应用,最大限度发挥展会溢出效应。
目前距离首届进博会开幕仅剩100天,筹备工作已由“备战”转入“临战”阶段。海关总署将持续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全力保障展会顺利举行,展现新海关的新形象与新作为。
政策解读:两个清单、进口食品及人员出入境管理
一、关于“两个清单”
“两个清单”指海关总署第55号公告发布的《禁止清单》和《限制清单》,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并参考重大展会经验制定,旨在守住国门安全底线,同时提升便利化水平。
禁止清单涵盖四类物品:
1. 依据《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禁止进境的物品,如口蹄疫疫区的牛羊肉产品;
2. 来自日本福岛等10个都县的食品、食用农产品和饲料;
3. 禁止进口的旧服装(可展不可售)及旧机电产品(可展限售);
4. 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的产品。
限制清单包含11类商品,明确不同用途下的监管要求。例如水果可参展,但若用于销售,须满足出口国获得准入、取得检疫许可证、附官方植物检疫证书并通过国家标准检测等四项条件。
二、关于进口食品
本届进博会设立进口食品专门展馆,海关推出五项便利措施:
1. 未获准入允许参展:对尚未获得我国准入许可但经风险评估无疫情传播风险的食品,允许参展;
2. 授权审批就近办理:海关总署授权上海海关及相关机构就近审批,缩短办理时限;
3. 免予验核中文标签:预包装食品在境外参展商标识清晰的前提下可免贴中文标签,但需在展品旁以中文注明品名、保质期、禁忌及使用方法;
4. 展中消耗简化程序:拟用于品尝或散发的食品,凭合格证明(官方证书、第三方报告或自检报告)及会展中心说明,经风险评估后可发放使用;
5. 展中销售需办手续:计划销售的食品须按常规流程办理进口手续,涉及许可证件的应在销售前完成申领。
三、关于参展人员出入境
海关为入境参展人员提供多项通关便利:
1. 设立专用通道:在主要口岸设置进境展览品专门通道和窗口,优先办理、即查即放。入境人员应如实申报健康状况,出现发热等症状须主动申报并配合检疫。患有严重精神病、传染性肺结核等可能危害公共卫生的外国人,将依法阻止入境;
2. 伴侣动物便捷放行:每人可携带1只犬或猫进境。来自非狂犬病疫区的,凭检疫证书、疫苗接种证明和电子芯片,经现场检疫合格后免隔离放行;无接种证明的,可补种疫苗后放行。来自疫区的还需提供世界动物卫生组织认可实验室出具的抗体检测报告;
3. 特殊物品简化审批:个人自用且限于预防或治疗疾病的生物制品,凭医生处方或医院证明准予入境,携带量不超过一个疗程。参展用特殊物品由上海海关通过审批系统自动核对信息完成审批。
来源:海关发布,供稿:上海海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