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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06号(关于中国原产地证书和金伯利进程证书签发有关事宜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06号(关于中国原产地证书和金伯利进程证书签发有关事宜的公告) 慧通关
2018-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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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06号(关于中国原产地证书和金伯利进程证书签发有关事宜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原产地证书及金伯利进程证书签发管理调整

根据机构改革部署,相关签证职责划入海关总署,新版证书与印章于2018年8月20日启用

根据201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职责和队伍已划入海关总署。现就中国原产地证书和金伯利进程证书的签发事宜公告如下:

一、签证管理机构变更
中国原产地证书和金伯利进程证书的签证管理部门由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调整为海关总署,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相应变更为各直属海关。

二、新版证书与印章启用时间
各直属海关自2018年8月20日起正式启用新版证书及签证印章。在此之前,原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旧版证书继续有效。

三、新版证书调整内容
(一)证书种类共22种,包括非优惠原产地证书1种、普惠制原产地证书1种、优惠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14种、输欧盟农产品等专用原产地证书6种,以及金伯利进程证书(详见附件1)。
(二)防伪标识由“AQSIQ”改为“中国海关关徽”,取消证书左下角印刷流水号中的“AQSIQ”字样,证书格式、内容及背页注释保持不变。

四、新版签证印章说明
(一)印章分为三种:普惠制Form A印章(用于普惠制原产地证书及输欧盟农产品等专用证书)、ECFA专用印章,以及适用于金伯利进程证书和其他原产地证书的ORIGIN签证印章。
(二)印章上的机构名称更新为42个直属海关的中英文名称,替代原直属检验检疫局名称(样式见附件2)。

五、其他事项
(一)为配合系统升级,相关信息化管理系统将于8月17日19:00至24:00暂停服务,期间无法办理证书申领业务。
(二)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及其地方分会继续负责签发其原有各类原产地证书,相关安排不变,证书持续有效。

特此公告。

附件:1. 新版原产地证书和金伯利证书种类清单.doc
                  2. 新版原产地证书签证印章样式.doc

海关总署
2018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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