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海关开展2018年度进口肉类产品备案收货人年审工作
年审时间为2019年1月22日至31日,相关企业需按时提交材料
各进口肉类收货人单位:
为加强进境动物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保障进口肉类质量安全,依据《进出口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及海关总署相关规定,深圳海关决定开展2018年度进口肉类产品备案收货人年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时间
2019年1月22日至2019年1月31日
二、年审范围
深圳关区(含深圳市和惠州市工商注册地)的进口肉类产品备案收货人。异地备案但在深圳口岸有进口业务的企业,应参加其工商注册地直属海关的年审。
三、年审方式及要求
拟继续保留备案资格的企业,须根据2018年度法律法规遵守情况、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实际进口记录及企业变更情况,填写《进口肉类产品备案收货人监督检查表》(附件),并于2019年1月31日前将PDF扫描件发送至邮箱:szcustomsspc@163.com,邮件主题注明“肉类收货人年审”。
2018年新备案且未开展进口业务、企业信息无变更的单位可免于参审。深圳海关将对企业的备案资质、年度进口量及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审核。
未按时提交材料或材料不合格的企业,视为自动放弃备案资格,深圳海关将报请海关总署予以撤销。初审合格企业将上报海关总署进行终审。
联系电话:83886098
特此通知。
深圳海关进出口食品安全处
2019年1月22日
附件:进口肉类产品备案收货人监督检查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