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邮税税率下调,跨境购物更实惠
2019年4月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调整进境物品进口税(即行邮税)税率。海关总署于4月8日发布《关于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的公告》(2019年第63号),对相关税目及税率作出调整,并自4月9日起执行。
此次调整主要包括:
一、将进境物品税目1、税目2的税率分别下调至13%、20%;
二、对税目1中的“药品”注释进行修改:对国家规定减按3%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的药品,按照货物税率征税。
本次税率下调涉及食品、饮料、纺织品、箱包、鞋靴、电子产品等多个日常消费品类别,利好境外网购及出境旅游购物人群。
具体能节省多少税款?以下为两个实例说明:
1. 境外购买奢侈品包
购买某品牌链条斜挎包,完税价格12,500元,税号06010200。税率调整前应缴税款3,125元,调整后为2,500元,节省625元。
2. 邮寄婴儿奶粉
邮寄4罐某品牌2段婴儿奶粉(每罐900克),总价800元,税号01010700。调整前应缴税120元,调整后为104元,节省16元。
海关提醒:旅客进出境时应遵守“自用、合理数量”原则,超出免税额度的物品需依法纳税,公民应自觉履行纳税义务。
来源:黄埔海关12360

